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2006年(第458号)
第458号
现批准《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 50009-200l局部修订的条文,自2006年11月1 起实施。其中,第3.2.3、 3.2.5、 4.1.1、 7.1.1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经此次修改的原条文同时废止。
局部修订的条文及其具体内容,将在近期出版的《工程建设标准化》刊物上登载。
二00六年七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