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批准《铁路线路设计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 50090-2006,自2006年6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1.0.15、1.0.16、1.0.17、1.0.21、3.1.8(1)、3.2.8(2)、5.1.2、5.1.3、5.1.4、5.1.6、5.2.1(1、2)、5.2.5、5.2.6、5.2.7、5.2.10、5.2.14条(款)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原《铁路线路设计规范》GB 50090-99同时废止。
本规范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二○○六年三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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