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2006年(第419号)
第419号
现批准《铁路车站及枢纽设计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 50091-2006,自2006年6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3.1.1、3.1.3、3.1.9、3.1.18、13.2.4、13.5.2、13.5.7条(款)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原《铁路车站及枢纽设计规范》GB 50091-99同时废止。
本规范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发行。
二○○六年三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