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2005年(第377号)
第377号
现批准《宿舍建筑设计规范》为行业标准,编号为JGJ 36-2005,自2006年2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4.2.6、4.5.3、4.5.5、4.5.6、6.3.3(3)条(款)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原《宿舍建筑设计规范(试行)》(JGJ 36-87)同时废止。
本规范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
二00五年十一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