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建立监测制度,制订监测规范”的规定,规范环境监测行为,提高环境监测质量,保护环境,保障人体健康,现批准《地下水环境监测技术规范》等五项国家环境保护行业标准,并予以发布。
标准编号、名称如下:
HJ/T 164-2004 地下水环境监测技术规范
HJ/T 165-2004 酸沉降监测技术规范
HJ/T 166-2004 土壤环境监测技术规范
HJ/T 167-2004 室内环境空气质量监测技术规范
HJ/T 168-2004 环境监测分析方法标准制订技术导则
上述五项标准为推荐性标准,由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出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特此公告。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 二○○四年十二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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