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化市市场监管局关于废止《绿色食品 香菇生产技术操作规程》等16项地方标准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地方标准管理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26号)规定,经标准实施评估和专家论证评估等程序,绥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从即日起废止《绿色食品香菇生产技术操作规程》等16项地方标准(详见附件),现予以公告。废止时间自公告之日起。 附件:绥化市地方标准拟废止清单目录(16项) 绥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5月23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地方标准管理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26号)规定,经标准实施评估和专家论证评估等程序,绥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从即日起废止《绿色食品香菇生产技术操作规程》等16项地方标准(详见附件),现予以公告。废止时间自公告之日起。 附件:绥化市地方标准拟废止清单目录(16项)
绥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