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规范地方标准制定和应用 促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的通知》(市监标创发〔2023〕108
号)要求,依据《地方标准制定和应用评估细则》,我局对乌兰察布市现行有效市级地方标准开展全面排查清理。经审查认为DB1509/T
086-2022《“卓资熏鸡”标识与包装》存在“指定特定品牌”的情况,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的有关规定,乌兰察布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将DB1509/T 086-2022《“卓资熏鸡”标识与包装》地方标准予以废止,自公告之日起生效。
乌兰察布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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