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标《家用智能摄像头功能和性能评估规范第1部分:人形检测》发布
由中国通信标准化协会提出并归口管理,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华为技术有限公司、南京新一代人工智能研究院、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有限公司、重庆中科云从科技有限公司、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等多家单位共同起草的《家用智能摄像头功能和性能评估规范 第1部分:人形检测》(YD/T 4436.1-2023)于2023年07月28日发布,2023年11月01日正式实施。 相关链接:工信部公告 2023年第17号
由中国通信标准化协会提出并归口管理,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华为技术有限公司、南京新一代人工智能研究院、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有限公司、重庆中科云从科技有限公司、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等多家单位共同起草的《家用智能摄像头功能和性能评估规范 第1部分:人形检测》(YD/T 4436.1-2023)于2023年07月28日发布,2023年11月01日正式实施。
相关链接:工信部公告 2023年第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