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关于标准的修订情况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乳粉和调制乳粉》是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乳粉》(GB 19644-2010)的修订。在原标准的基础上,根据当前乳品行业生产经营情况,标准纳入了牦牛、骆驼、驴、马等特色乳畜的乳粉及其基本要求;明确调制乳粉是以单一品种生乳和(或)其全乳(或脱脂及部分脱脂)加工制品为主要原料,添加其它原料(不包括其他品种的全乳、脱脂及部分脱脂乳)、食品添加剂、营养强化剂中的一种或多种,经加工制成的粉状产品,其中来自主要原料的乳固体含量不低于70%;对于添加了活性菌种的产品提出了最低活菌数要求;增加了产品规范标识的基本要求;同步更新了标准中的检测方法以及引用的相关标准等。
(二)关于标准的主要内容
修订后的标准适用于乳粉(全脂、脱脂、部分脱脂)乳粉和调制乳粉两大类产品。标准范围覆盖了牛乳、羊乳、牦牛乳、骆驼乳、驴乳、马乳等多类乳畜来源的乳粉和调制乳粉产品,规定了不同种类乳粉和调制乳粉的原料、感官及蛋白质、脂肪、复原乳酸度等理化指标要求和微生物限量要求,污染物限量、真菌毒素限量、致病菌限量要求及食品添加剂和营养强化剂的使用要求引用了通用标准,明确了标签标识要求。本次修订有助于进一步规范我国乳粉产品市场尤其是小众乳粉市场的健康、有序发展,有助于更好地保障消费者权益。
相关链接: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公告 2024年第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