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苏省市场监管局批准发布一批江苏省地方标准,宿迁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牵头编制的《党政机关庭院管理规范》(DB32/T 4579-2023)入选其中,将于2023年11月9日开始实施。该标准系国内首个聚焦党政机关庭院管理领域的地方性标准。
党政机关庭院管理是一个综合性领域,与机关事务各项业务紧密关联、相互推动。多年来,为督促市内党政机关加强庭院管理,宿迁市局相继开展了制度规范、督促检查、考核评比等工作,各单位庭院的容貌、秩序、功能和管理服务水平得到有效提高。但在庭院管理中还存在管理内容不全、要求不规范、临时约束性措施等情况,不能满足新时代经济社会和机关事务高质量发展的要求,急需出台庭院管理标准进行规范。通过制定《党政机关庭院管理规范》标准,进一步完善党政机关庭院管理内容,落细落实管理要求,明确开放庭院共享资源的日常管理规范,推动庭院管理与机关事务的有机融合。本标准的出台和实施,将增强党政机关庭院管理的全面性、长效性、可操作性,发挥党政机关在生态文明建设、节能减排、垃圾分类等方面的示范引领作用,助力机关事务工作高质量发展,把服务好群众、办好群众身边实事的要求落实到实际行动上。
相关链接:DB32/T 4579-2023《党政机关庭院管理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