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建标定〔2021〕819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有关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复审工作的要求及《上海市工程建设地方标准管理办法》的规定,我委组织有关行业管理部门和专家对新编或修订实施后已满3年及复审后列入有效满3年的现行上海市工程建设规范、标准设计(已列入修订计划的除外)进行了复审。经审核。其中46项继续有效、36项应予修订、6项应予废止。现将复审结果予以公布。
特此通知。
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
2021年12月13日
附件:1、2021年上海市工程建设规范(建筑标准设计)复审继续有效项目一览表
2、2021年上海市工程建设规范(建筑标准设计)复审应予修订项目一览表
3、2021年上海市工程建设规范(建筑标准设计)复审应予废止项目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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