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生态环境部发布《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陆地石油天然气开发建设项目》(HJ 349-2023,以下简称油气导则)。生态环境部环评司有关负责人就油气导则修订的背景、内容等回答了记者提问。
问:开展修订的背景是什么?
答:陆上油气开发事关国家能源安全,环境影响评价是项目合法开工的前提,是关系陆上油气开发重大项目落地的关键因素之一。2007年首次发布实施的油气导则,结合陆地石油天然气开发建设项目的特点,规定了陆地石油天然气开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内容,在助力陆上油气开发的同时,有力推进了相关行业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近年来,随着行业新技术的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要求提高,油气导则面临着与法律政策文件及导则体系的新要求不一致、对非常规油气开发项目指导不够等问题,亟需修订。为此,我部在对2007版导则跟踪评估的基础上,组织开展了导则修订工作,在多次调研和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形成了本版油气导则,经生态环境部审议通过并发布。
问:本次修订的主要目的是什么?
答:本次修订主要是为了提高油气建设项目环评的有效性,聚焦行业生态环境影响重点,强化源头预防的作用;响应《关于进一步加强石油天然气行业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办环评函〔2019〕910号)行业环境管理要求,助力提高行业项目生态环保水平,加快推动油气开发重大项目落地,促进行业绿色发展,统筹保障生态安全和能源安全。
一是衔接相关法规政策新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地下水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发布实施,在污染防治、生态保护等方面提出了更高要求。2019年我部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石油天然气行业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办环评函〔2019〕910号),创新提出了“区块整体评价,切实提高环评效能”等管理思路,并进一步细化了生态环保措施要求。上述新的生态环境管理要求需要在技术标准中落实。
二是聚焦行业快速发展面临的生态环保新问题。以页岩气、致密油气、煤层气为代表的非常规油气异军突起、产能迅猛增加,但其环境影响与常规油气开采显著不同。随着油气产能的提升,固废大量产生、油气采出水回注、生态扰动等成为制约行业发展的突出问题,需要在环评中重点关注,并提出针对性的解决思路。
三是增强导则的指导性和可操作性。由于陆地石油天然气开发建设项目兼具污染影响、生态影响两类项目的环境影响特点,在环评实践中存在对评价范围划定和评价深度理解不统一、环评文件图件种类和制图精度不规范等问题,需要通过明确和细化相关技术要求,进一步提高行业环评工作规范性。
问:本次修订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答:本次修订过程中强调整体性评价原则,主要在以下方面进行了修订:
一是扩大适用范围。考虑油气开发行业发展趋势和特征,将页岩气、致密油气等非常规油气开发纳入。同时明确石油天然气勘探、滩海陆采油气田、海上油气田的陆岸终端、地面钻井开发煤层气建设项目可参照执行。
二是新增总则内容。结合油气开发行业滚动开发的环境影响特征和多年实践,在总则中进一步规范了环评基本任务,并按照施工期、运营期和退役期分别明确环评工作重点。
三是明确工作程序要求。结合近年来环评导则新变化和工作实际,将环评工作分为三个阶段,细化各阶段的环评工作程序和相关要求。
四是分类细化工程分析。按照油气开采流程,分类细化建设项目工程分析要求。根据区块整体开发特征,按施工期、运营期和退役期分别提出井场、油气处理厂、内部集输管线等工程内容的分析要求。根据非常规油气开发特点,增加油气资源特征、工程内容、压裂液组分等分析内容。对于滚动开发区块项目,细化现有工程回顾性评价技术要求。
五是完善环境要素评价内容。结合行业开发的生态环境影响特点和相关要素导则的制(修)订,进一步完善环境要素评价的相关内容。明确区块环评按照场站和内部集输管线分别判断评价范围和等级,细化评价因子,明确预测与评价情景。补充并细化地下水评价要求,明确回注井的地下水评价等级、评价重点。细化生态评价重点,增加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生态保护红线、生物多样性等相关分析内容。提出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的相关要求,助力行业减污降碳。
六是强化生态环境保护措施要求。根据油气开发行业环境影响特征,有针对性地增加土壤、地下水保护和污染防治措施要求,细化了大气环境、水环境、声环境等污染防治措施和生态保护要求。根据退役期的环境影响特征,明确退役期环境保护措施要求。从规模、工艺、实施效果、责任主体、环境管理等方面,强化了环保措施落实的保障要求。
七是完善环境风险评价和环境监测等要求。根据环境风险导则,结合行业特点,细化环境风险评价的内容和环境风险防控措施要求。特别是强化了事故水池的设计要求。与排污许可相衔接,细化各环境要素的监测因子、监测位置等环境监测要求。
八是规范环评图件和评价因子要求。为进一步提升环评文件质量,规范环评管理,在附录中根据环评工作实际情况,按要素细化各类图件的内容和精度要求;根据行业环境影响特征和各类工程组成,在附录中明确各环境要素评价因子,规范评价内容。
问:在下一步执行过程中,应注意哪些方面呢?
答:油气导则自2024年1月1日起实施,在执行上留有缓冲期。考虑到执行时间节点,近期拟开展环评的一些项目,应考虑按照新导则开展工作。同时,我部会在缓冲期加强导则的宣贯工作,对重大项目和重点企业点对点服务,在严守生态环保底线的基础上,做好陆上油气开发重点项目环评保障,推动行业绿色低碳发展,助力保障国家能源安全。在执行中有什么问题,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也可以与生态环境部环评司或评估中心联系,我们将做好解答和指导。
相关链接:生态环境部公告 2023年第2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