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布国家生态环境标准《入河入海排污口监督管理技术指南 名词术语》的公告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入河入海排污口监督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国办函〔2022〕17号),规范入河入海排污口监督管理,现批准《入河入海排污口监督管理技术指南
名词术语》为国家生态环境标准,并予发布。
标准名称、编号如下:
《入河入海排污口监督管理技术指南 名词术语》(HJ 1310-2023)
该标准自2023年11月1日起实施。
标准内容可在生态环境部网站(http://www.mee.gov.cn)查询。
特此公告。
生态环境部
2023年10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