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市场监管局传来最新消息,《宁波市标准创新贡献奖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经宁波市政府同意发布,并将于7月26日起正式施行,标志着宁波市以标准创新促高质量发展再添新引擎。
宁波市标准创新贡献奖由宁波市人民政府设立,分重大贡献奖和优秀贡献奖。
记者注意到,该奖是业务性质的绩效评价活动。评审标准明确,在经济社会发展某一重要领域,将创新成果转化为标准或为主开展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建设,取得重大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的,可申评重大贡献奖;取得显著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的,可申请评优秀贡献奖。
宁波市标准创新贡献奖每2年评定一次。其中,重大贡献奖每次评定名额不超过5个,奖励金额每个不高于50万元;优秀贡献奖每次评定名额不超过5个,奖励金额每个不高于15万元。每个获奖项目宁波市参与单位不超过5个、参与人员不超过10人。
奖项评选面向基层和工作一线,自愿申报,经过形式审查、资料评审、陈述答辩、现场评审、候选公示、会议评审6项评审程序后,确定初选授奖名单。经过初选公示和宁波市政府审定批准后,最终公布授奖名单。
“宁波市标准创新贡献奖是宁波市标准化工作史上的第一个政府荣誉。该奖项的设立,不仅能进一步激发企业对标准创新的热情,同时为宁波市企业参与省级和国家级标准创新奖评选做好储备和培养,为宁波市构建标准创新贡献奖制度体系奠定坚实基础。”宁波市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办法》实施后,宁波市将尽快出台《宁波市标准创新贡献奖评审实施细则》,严格执行设定的程序和要求,并于下半年启动首届宁波市标准创新贡献奖评审工作。
记者了解到,截至目前,宁波市累计主持参与国际标准31项,主持制定国家标准461项,主持制定“浙江制造”标准390项,累计有12家企业获得中国标准创新贡献奖,7个项目获得浙江省标准创新贡献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