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4月1日起,国家将实施GB
5749-2022《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替代GB5749-2006《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新标准监测指标数量从106项改为97项,关键项目指标更加严格。
据了解,1956年,我国第一次发布实施国家标准《饮用水水质标准》,之后历经多次修改变化。现行的《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自2007年7月1日实施以来,已近16年。即将于今年4月1日施行的《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22)则是结合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最新实际而制定的,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和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于2022年3月15日正式批准,共有97项检测指标。
“与2006版标准相比,即将施行的新标准对饮用水安全的要求更严格。”国家城市供水水质监测网重庆监测站站长、重庆水务集团水质检测公司总经理王良超介绍。
整体来看,新标准将水质指标由原来的106项调整为97项。新标准检测指标项目有所减少,是不是没有旧标准严格了呢?王良超解释,“这个不能简单比较数量多少,监测指标数量从106项改为97项,主要是调整或删去了少量不再适应当前水质监测实际需求的项目,但一些关键项目指标更加严格了。”
比如,新标准根据最新的人群流行病学和毒理学等相关学科的研究成果,结合我国实际情况,修订调整了9项指标限值,其中8项指标限值都比原标准有所提升。王良超举了一个例子,在水中少见但有致癌风险的氯乙烯,原标准限值为0.005毫克/升,新标准修订提升为0.001毫克/升。
“新标准还将检出率较高的几种消毒副产物——一氯二溴甲烷、二氯一溴甲烷等7项指标从原先的‘非常规指标’调整进入‘常规指标’。”王良超介绍,氯化消毒,是我国乃至国外许多国家广泛采用的饮用水消毒方式,但往往也会产生一些微量的消毒副产物。“这一次调整意味着国家对消毒副产物更加重视和关注,未来将加强对消毒副产物相关指标的检测。”
此外,新标准还在参考指标内新增了钒、敌百虫、碘乙酸等毒理学指标和铀、镭-226放射性指标共17项。整个参考指标数量由原先的28项调整为55项,指导社会公众适当关注。
王良超表示,新标准更加关注饮用水的感官性状指标、消毒副产物、风险变化,使饮用水水质检测、监管工作更加科学、高效。“一句话来说就是针对性、安全性更强了,这才是新标准施行的现实意义和价值所在,所以请大家尽管放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