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贯彻落实《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以下简称《纲要》),进一步推动地方标准制修订工作规范、科学、有序、高效开展,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黑龙江省标准化研究院联合制定了《地方标准制修订工作指南》(以下简称《指南》)。
日前,该《指南》通过了来自相关行业专家的技术审查,并于2023年1月正式实施。
《指南》明确了地方标准制修订工作的总体原则,并对立项、起草、征求意见、技术审查、批准、发布和备案等地方标准制修订各工作环节给出了指导信息,同时提供了地方标准制修订工作中使用到的材料模板。
《指南》严格依据《标准化法》和市场监管总局《地方标准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并结合黑龙江省多年来制定地方标准工作实际,为地方标准制修订工作承担单位和个人提供细致、全面的工作指导。
通过发布和实施《指南》,能够有效提升地方标准制修订工作质效,夯实地方标准管理基础,优化全省各行业生产、经营、管理和服务等标准化结构,促进地方标准管理规范化、科学化,助力构建并完善高质量地方标准体系。下一步,黑龙江省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将协同全省各行业主管部门,认真贯彻《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深入落实《黑龙江省“十四五”标准化建设发展规划》的目标任务,引导行业内科研院校、企事业单位通过制定标准、实施标准并对标准的实施进行有效监督,为该省各行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标准技术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