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天津市市场监管委发布由气象部门相关单位主导编制地方标准4个,《防雷装置检测点分类及确定方法》(DB12/T 1124-2022)、《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系统数据规范》(DB12/T 1128-2022)、《高速公路气象预报预警服务规范》(DB12/T 1129-2022)、《航运气象等级划分及应对处理规范》(DB12/T 1130-2022)。天津市局部署标准实施应用,要求加强标准宣贯,组织推动标准实施,并及时开展实施情况评估。
天津市局坚持气象标准制修订与实施应用并重,2022年在全市气象部门集中开展了气象标准实施监督活动,标准实施监督活动以落实“执行标准清单”制度为基础推进气象标准实施,以气象标准监督职责划分为抓手强化气象标准化责任,以梳理总结标准实施情况为主线深化气象标准化工作,通过标准实施监督,基层单位标准实施意识进一步增强,职能处室标准化管理责任意识进一步强化,气象标准化协调推进机制逐步形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