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若风:文化共享、数字共享与标准共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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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2-09-07 评论: 0 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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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享,是当今文化、数字化、标准化的共同特征,这一特征,因为实施文化数字化战略突显出来。今年五月,中办、国办下发《关于推进实施国家文化数字化战略的意见》,提出“加快文化数字化建设标准研究制定”,强调“到‘十四五’时期末,基本建成文化数字化基础设施和服务平台,形成线上线下融合互动、立体覆盖的文化服务供给体系。到2035年,建成物理分布、逻辑关联、快速链接、高效搜索、全面共享、重点集成的国家文化大数据体系,中华文化全景呈现,中华文化数字化成果全民共享。”——把落脚点放在“全民共享”上。
数字技术是实现文化发展的重要途径,而标准化则是基础性工程。去年十月,在中国文化计算大会上,由中国公共关系协会文化大数据产业委员会联合北京邮电大学等单位联合发布了11项相关标准,涵盖国家文化大数据标准体系、文化数据服务、文化体验设施、技术及装备、文化遗产数字化采集技术等多个环节,更多标准也在研制之中。
文化在本质上是共创共享的产物。人是“社会性动物”,这种社会性源自文化、依赖文化,也推动文化。不同文化是不同人群的共同创造,在人类社会早期,一部分人从物质生产中脱离开来,从事精神生产,是社会发展的需要,但从文化的本质看,少部分人较多地占有、甚至垄断文化成果,大部分人则很少有文化获得,甚至被剥夺了文化权利,这是文化的异化。人人平等享有文化,是人类发展的进步要求,也是文化的本质取向。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通过发展公共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人民群众享有文化、创造文化才有了可能性。互联网的兴起,为这种共享提供了前所未有的技术支撑,大大降低了进入文化的门槛,助推了共享共创潮流的到来。
共享,同样是数字化的根本。互联网带来的革命性变化,是为人际交流提供了高效便捷的方式,并通过数据把世界联系起来,全社会共享资源也聚拢资源,这些资源还常常是“享受免费的午餐”。特别是移动互联网,为数字化的创新创造提供了极大便利,随身带一部手机,就是随身带了无数个图书馆、博物馆、美术馆、文化馆,带了无数个可以自由进出的公共平台和产业平台。如果说我们正在走进一个处处审美、时时审美、人人审美的时代,信心的来源之一,就是以共享为特征的数字化。
标准化的第一功能也是共享,或者说,标准就是为共享而生。文化标准化则指向文化的共享。文化标准化主要是技术标准,如同文章的写作教程主要解决写作规律、方法、技巧等“技术问题”,是写作的基本路径。文化的各类标准,就是为文化的生产、服务、经营、消费、管理等提供指南、导引。
我们正在进入一个文化的时代、数字化的时代,也在进入一个标准化的时代,而文化又是数字化和标准化特征的决定性因素。如果把数字理解成人类一种新的记录、符号,即文化工具,那么可以说数字的时代也是文化的时代。用数字技术全面刷新经济社会各个领域、层面、环节的过程,也是用一种新的符号系统重新描述、展现、塑造的过程,而且,其中往往融入了文化创意和人文精神。数字化进程中,文化行业在众多行业中得风气之先,并且发挥了窗口效应,成为我们这个数字化时代的标志。而标准则是人类文明的进阶,尤其是文化标准一次次改变了历史进程,比如语言、文字的“约定俗成”,比如“书同文”,比如造纸和活字印刷的规范,等等,而且,数字又往往是这些标准的核心。在人类进入工业文明需要协调大机器生产和市场规范之后,标准化作为技术保障,更有了不同于以往的意义。以内容作为产业特征的文化类标准,在经过一个时期的滞后发展之后,由于文化地位的提升,开始进入发力阶段。这不仅意味着文化在国家标准化体系中权重的增加,而且预示着文化标准将随着文化对经济社会作用的加强,发挥更多功能。
共享本是文化、数字化、标准化的共同属性,在这个时代突显出来,是因为解决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被确认为当作社会主要矛盾,文化共享由此成为重要的价值导向,并且今天有社会、经济、科技等方面条件去实现。如果不是文化共享意识的突显,数字共享、标准共享的特征虽然一直存在,但可能被遮蔽着。事实上,数字化、标准化方面的“逆共享”问题也始终存在。当今世界,“文化决定未来”已成共识,文化立国是越来越多国家的战略选择,中国更是确定了文化强国的目标,文化自信在全社会深入人心,文化标准以及与文化关系密切的旅游标准,近年来明显加大了制修订步伐。特别是,文化行业的内容数字化和生产运营管理的数字化,其标准的立项也在逐步攀升。而且文化标准自身也开始进入数字化进程,标准内容的数据以及对立标、贯标、执标的数据受到重视。数字化的文化标准,将进一步推动文化与数字化在实现融合后形成的新的融合力量,共同向处拓展,覆盖更广的范围,为经济社会发展赋能添彩。
两办《关于推进实施国家文化数字化战略的意见》提出“在数据采集加工、交易分发、传输存储及数据治理等环节,制定文化数据安全标准,强化中华文化数据库数据入库标准,构建完善的文化数据安全监管体系,完善文化资源数据和文化数字内容的产权保护措施。”这一部署对于通过标准共享实现文化数字化成果共享,具有重要意义。一个时期以来,相关文化单位在文化数字化方面做了大量工作,迫切需要共享标准,让这些成果按照同一接口进入同一系统,形成便于使用、管理的体系,解决文化数字化各自为阵、一盘散沙的状况。这些单位大多属于文化事业性质,特别是文化馆、图书馆、博物馆、美术馆、非遗保护中心,自上而下,头绪众多,体系庞大,只有使用共享标准,才能“提纲而众目张,振领而群毛理”,也才能体现公共文化服务一切为了共享的初心。
文化数字化远非文化事业单位掌握的部分,大量是在社会、在民间,而且也远不只是内容的数字化,它还包括文化行为、过程等方面数据,这是一个变动不居、浩繁驳杂但又极具价值的大数据世界。除了进入国家数据库、平台的数据,还有更加广泛的数据世界乃至于数据江湖。这样的江湖也有规矩,也需要标准化。从文化产业的角度看,有数字产业化,还有产业数字化,2020年文旅部出台的《关于推动数字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提出“实施标准化战略,加强数字文化技术标准应用,以标准建设促进产业发展”,把构建产业标准体系视为基础性工程。
要加快完善文化标准数字化进程,发挥文化标准的作用,就必须正确认识标准化的共享特征,走出认识误区:
——标准不是生财捷径。标准在本质上是公共产品,是协同的工具。有人说“做产品不如做品牌,做品牌不如做标准”,如果是重视标准并且能把自己的标准拿出来,别人也愿意分享,这种做法值得鼓励,但是,做标准不能取代踏踏实实做产品、创品牌。至于认为制定了标准就有名有利,这也是一厢情愿。
——标准不是权力垄断。标准的功能是共享,与垄断格格不入。只有共享,才能协调、统筹、配合。要正确处理政府与社会组织、企业的各自定位。有的企业或有的地区希望把只有自己才能做到的标准通过为团标、地标甚至行标,这是需要防范的。
——标准不是只有政府才能做。除了国标、行标、地标,还鼓励引导制订团标、企标,并分享标准。不同范围、层级、实体主体,有各自的优势。这是当前标准化改革的重点,相关政府部门要推动各类主体参与标准化工作,但要明确各自定位,不能越俎代庖。
——标准不是都有强制性。这也是当前标准化改革的重点,过多的强制性不符合开放搞活的方向。除涉及国家利益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等,大多数标准都是推荐性的,文化标准尤其如此,主要是发挥导向、示范作用。理论上说,谁都可以制定标准,并且把标准拿出来分享,关键是有人愿意主动按这个标准去做。但是,作为文化事业单位,要融入国家文化数字化战略,要进入相关数据库、平台、专网,则必须按照统一标准。另外,在市场行为中,某个推荐性标准如果双方在协议中被确认为共同的遵守,当然就具有强制性了。
——标准不是不讲政治导向。通常所说的标准化,指的是技术标准,但是,文化标准毕竟与内容不可分离,因此,在技术标准中不能排斥基本的内容要求,特别是意识形态要求,并且要注意民族、宗教等问题。
——标准不是一成不变。标准需根据适应性、规范性、时效性、协调性和实施效果,及时修订、废止。如果标准规定不符合行业标准管理范围,涉及产品、过程或服务已被淘汰,标准适用范围不明确合理,不能够覆盖新产品、新工艺、新技术或新服务;或者是不可验证、操作;或者是采用的国际标准已更新,标准的规范性引用文件已废止或已更新;或者与其他标准重复,与现行法律法规、规章政策或其他标准不一致;或者是要参考标准是否被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引用,被强制性或推荐性标准引用,产生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等。此外,如果与国家重点决策部署、重大舆情和应急突发事件等存在不适用的情况,都要修订或废止。
——标准不是不要特色。特色是文化产品的生命。无论是文化事业还是文化产业,无论是提供产品还是服务,无论是过程还是结果,无论是生产还是管理,文化标准提供的都是基本规范,不仅不限制创新、个性,而且出发点是促进创新、保障个性。“戏法人人会变,各自巧妙不同”,戏法就是套路、程式,不能取代各自的“巧妙”。
那么,文化标准怎样才是实现共享?
——政府把文化标准化作为管理的抓手。文旅行业标准化,是实施“质量强国”、实现高质量发展的保障,是助推产业、保障安全的手段。通过标准化,上托品牌,下保安全。
——企业把文化标准化作为发展指南。通过对标,把握行业规律,“摸得着门,找得对人,上得了台阶,绕得开坑”。对内提高效率,做好产品;对外促成共识,加强合作。达标、创标,如今已成为一些企业的轻资产、软实力。
——社会把文化标准化作为参与的导引。目前社会普遍看好文化产业、旅游业,或直接参与,或跨界融合,呈现出前所未有的文化建设热潮。标准化意味着行业规范有序、路径清晰,有助于调动社会参与的积极性,特别是增强企业进入的信心。
——大众把文化标准化作为放心的准绳。标准意味着质量。标准出台后,“对标”的不只是企业、创业者,管理者,还有享有者、消费者,标准成为监督的工具。标准还为公共服务、文旅消费提供统一的标识、熟悉的环境、稳定的服务,享有者或消费者就有了定心丸,有了安全、放心的环境。
目前应借助贯彻两办《关于推进实施国家文化数字化战略的意见》,抓紧完善重点领域、重点工作的立标、贯标和执标,并且发挥其示范性效应,在以下三个方面有所加强:
增强“三个共享”的联动意识。文化共享、数字共享、标准共享,三者相遇,体现了当今时代对社会和谐、对人的全面发展的关注。在今天,它们中的任何一个方面共享,都不能离开另外两个方面的策应与配合。
形成“三个共享”的联动机制。要发挥政府与市场两方面作用,促进三者互动、互补、互融。要通过规划引导、项目推动,调动社会特别是社团组织和企业参与的积极性。目前社会参与文化建设的积极性很高,数字文化的一些门类尤其被企业看好、被资本青睐,要通过共享机制帮助其进入,并发挥其在共享机制中的示范作用。
提高“三个共享”的联动能力。文化共享、数字共享,现在都处于起步阶段,相对而言,标准共享又明显落后。这与当前标准化发展的普遍水平相关,更与文化标准化的特殊性有联系,因为标准化是适应产业发展需要产生的,文化产业和旅游业,还属于兴起未久的产业,文化事业也还是初步构建起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和旅游业在广义上属于服务业,而服务业的标准化在总体上还是落后于一、二产业,必须抓紧补课,迎头赶上。
文化总是在标准的默契中发展——在诗句铿锵中有“平平仄仄”的音律规范,在鬼斧神工中有先秦《考工记》已经找到的工匠墨线,在起承转合中有贾思勰《齐民要术》交代的农家约定,在风味杂陈中有“盐少许、醋少许”的比例拿捏。文化共享、数字共享、标准共享的联动,不仅是数字化时代文化发展的关键方式,也是建成“文化强国”、“数字中国”、“质量强国”的重要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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