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1日,内蒙古自治区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作为指导自治区标准化中长期发展的纲领性文件——《贯彻落实〈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正式发布。《实施方案》全文共10部分27条,从出台背景过程、突显地方特色、涵盖三大板块等方面均作了详细阐释。
据介绍,《实施方案》坚持突出地方特色,一方面科学设定目标,主要量化指标的设定处于国内较前位置;另一方面围绕自治区优势特色产业,加快关键环节、关键技术标准的研制应用。聚焦生态保护与修复、碳达峰碳中和等标准研制。在总结推广自治区标准化改革经验的基础上,提出建立健全以行业部门为主体的重要标准实施机制、开展标准质量和标准实施效果第三方评估、深入推进企业标准“领跑者”制度、建设自治区标准验证点等。
《实施方案》涵盖总体要求、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三个板块。包括制定(修订)地方标准500项以上,主导制定或参与制定(修订)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200项以上。建设各级各类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100个以上,建成国家技术标准创新基地2个,建设标准验证点10个。建成优势特色产业标准体系100项以上,共性关键技术和应用类科技计划项目形成标准研究成果的比率达到50%以上等在内的核心指标。到2035年,结构优化、先进合理、特色鲜明的标准体系更加健全,市场驱动、政府引导、企业为主、社会参与、开放融合的标准化工作格局全面形成。
据悉,《实施方案》从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标准化自身事业发展两个维度重点部署了多项任务。同时将标准化工作纳入政府绩效评价和政绩考核,将标准化专项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制定自治区标准创新贡献奖管理办法,建立标准化发展评价评估机制等具体举措,推动任务落地落实。
标准是世界通用语言。《实施方案》的发布实施,对深入推进标准化战略,优化标准化治理结构,加快构建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标准体系,以高标准引领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而深远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