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围绕打造“川内最优营商环境”目标,出台《广元市工程建设项目联动服务并联审批30条措施》,着力解决工程建设项目在办理过程中联动差、跑路多、成本高、耗时长的问题,持续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全流程审批提速增效,全力促进项目快速落地投产,推动经济保持稳中向好发展态势。
一、夯实联合审批实体平台。推动打造市县一体联动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综合服务大厅,7个县区及经开区参照市本级建立联审中心,充分整合市县两级18个项目涉审部门政务服务资源,进一步夯实联合审批、联合勘验、统筹督办等8项工作职能,设立专家服务区、支撑服务区、市政公用服务区、中介服务区“四区”。
二、实时调度用好工程审批系统。建立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通过清单式动态管理全市涉审项目,实行“三单合一”管控审批全流程,整合共享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主线办件、辅线应用等24类数据资源,实时调度项目进度、集中分析办理情况,实现项目审批“一网通看”“一网通管”“一网监督”。
三、健全联动联审服务机制。建立健全“多规合一”策划生成、堵点难点破解、沟通协调会商“三大机制”,做深做实项目前期工作深度,加快落实征地拆迁、市政配套、水电接入等基础性保障要素,全面夯实“一窗进出、并联审批、全程在线”办理机制,落实即收即审、临期催办、限时办结、超时默认“四大办理制度”,建立非标准情形审批“绿色通道”,严格全流程全事项审批计时管理。
四、完善并联审批保障举措。将项目的联络员、服务员、督办员“三员合一”,为项目“一对一”落实政务服务专员;建立回访机制,通过12345热线全量回访项目辅导和办理情况,设置线上线下“办不成事”反映窗口,进一步提升服务质效;实行周调度月专报年考核,针对应上未上、非标准办件、体外循环等9个重点情形开展联合专项督导,由纪检监察机关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服务不优专项治理,规范审批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