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口老龄化是社会发展的重要趋势,也是我国较长时期的基本国情。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显示,我国60岁及以上人口占18.7%,65岁及以上人口占13.5%,人口老龄化程度进一步加深。因此,急需加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提升养老服务质量,满足日益增长的养老需求。
首部养老机构服务质量标准
北京市聚力民生“七有”“五性”建设,紧紧围绕老年人对美好生活的向往,积极探索,创新工作思路,努力健全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标准体系,不断开拓首都老龄工作新局面。为提高养老服务机构的服务质量,规范行业行为,促进北京市老年福利事业健康有序发展,2002年1月30日,由北京市民政局提出并归口管理,原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批准发布了首部养老服务地方标准《养老服务机构服务质量标准》(DB11/T
148-2002),拉开了养老服务标准化发展的序幕。随着时代的快速发展,北京市兴建起越来越多的养老机构,老年人对养老机构所提供的服务形式和内容需求也更加多样化,该标准先后于2008年、2017年进行了修订,对于推动北京市养老机构建设管理和服务效能提升具有重要意义。
以试点推动养老服务标准化
自2009年起,北京市在全国率先开展国家级养老服务标准化试点示范建设,总结养老服务标准化、规范化经验,先后建成了四季青镇敬老院、北京市第五社会福利院、海淀区北下关街道社区居家养老等6家养老服务试点,并树立北京市第一福利院为全国服务业标准化示范标杆。北京市第一福利院标准化试点从老年人“身体、心理、社交、灵性”四个方面的需求出发,建立养老服务标准体系并持续完善,参与制定国家、行业、地方标准,开展标准实践验证和操作演练,为老人提供老有所养、老有所乐、老有所学、老有所为、老有所医的一条龙服务,服务满意率达98%以上,得到了社会及老年人的广泛认可。承办了2016年第1期全国服务业标准化试点工作培训班,来自全国12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养老机构参加培训,将北京的养老标准化经验辐射推广到了全国。
标准支撑养老机构星级评定
为进一步提升养老服务机构整体服务水平,北京市将养老机构星级评定作为养老服务机构规范管理、优质服务、加强建设的重要手段。自2010年起在全国率先开展养老机构星级评定工作,以《养老机构服务质量星级划分与评定》《养老机构服务质量规范》《养老机构服务标准体系建设指南》等标准为依据,将标准体系建设纳入养老机构服务等级评定内容。多年来,北京市民政部门通过实施差异化养老机构运营补贴政策,引导养老机构积极参与星评工作。截至2020年12月底,北京市共有星级养老机构430家,其中五星级9家,四星级35家,三星级46家,二星级283家,一星级57家,为百姓提供了多样化的养老服务。
居家养老服务标准
2015年1月,《北京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正式发布,居家养老服务模式进入公众视野,在提出9064(90%居家养老,6%社区养老,4%机构养老)概念后,这一新兴行业吸引了大量企业投身其中,居家养老供给端快速发展。2018年12月17日,《居家养老服务规范
第1部分:通则》等4项系列地方标准发布,这是我国首个地方居家养老服务标准,标志着北京居家养老将进入统一的“标准化”服务时代。后续又发布了助餐服务、助医服务、康复服务、呼叫服务、精神慰藉服务等标准,为全市的养老机构、养老照料中心、养老服务驿站提供了标准规范,填补了全市居家养老服务标准的空白,有效引导、规范了行业发展。
多年来,北京市养老服务标准化工作得到了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按照“老有所养”要求,以首都标准化委员会为平台,加快推动首都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标准体系建设。加强顶层设计,《北京市“十三五”时期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北京市“十三五”时期老龄事业发展规划》均提出完善养老服务标准化体系建设要求。成立了北京市养老服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集合养老服务机构、科研院校、社会团体等各方面资源,开展养老服务标准体系建设、地方标准研究制定等工作,为养老服务标准化工作提供技术支撑和智力支持。累计发布《养老驿站设施设备配置规范》《养老机构心理咨询服务规范》《居家养老服务规范》系列等30项养老服务地方标准,其中机构养老服务标准18项、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规范11项、养老服务驿站标准1项,建立完善了养老服务业标准体系,并有多项地方标准上升成为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向全国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