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7日上午,浙江省温州市市场监管局举行温州市地方标准《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对象抽查比例的确定规则》新闻发布会。市市场监管局副局长顾建林介绍了《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对象抽查比例的确定规则》市级地方标准的制定情况。温州市市场监管局信用监管处处长张锋、标准化处处长缪聪颖,龙湾区市场监管局副局长郑文伟回答记者提问。
据了解,《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对象抽查比例的确定规则》是我国首个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对象抽查比例确定规则的地方标准,由温州市市场监管局、龙湾区市场监管局、龙湾区统计局、温州市标准化科学研究院共同起草制定,将于2022年1月1日实施。
《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对象抽查比例的确定规则》地方标准的发布实施,填补了科学制定随机抽查对象比例的空白,为实现联合“双随机”监管全覆盖、常态化、数字化和规范化提供了标准支撑和技术规程。同时,将促使温州市政府部门的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更加标准规范、更加公开透明,为基层“一支队伍管执法”实现科学高效监管提供新思路。
制定过程体现了三方面的理念:
(一)体现领域融合的理念。该地方标准在制定过程中,引入了标准化管理、统计学原理,并有机结合联合双随机监管的要求,体现多领域、多跨度有机融合。
(二)体现分级分类的理念。将可联合执法监管对象根据监管重点、行业特性和登记注册类型分级分类,按照不同的类型确定不同的比例,突出联合监管的针对性和精准性。
(三)体现科学制定的理念。引入统计学分层抽样和内曼分配原理,按照相应的规则公式,自动判定生成特定区域及行业联合双随机抽查比例,减少人为主观干扰,突出科学性和规范性。
“双随机”监管是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重要手段,是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的重要内容。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是贯彻党中央、国务院“放管服”改革、省委省政府数字化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的重大决策部署,其实质是指各有关部门联合,由牵头部门组织,对随机抽取的检查对象涉及多个部门的多个抽查事项,随机抽取执法人员开展检查,并适时向社会公示抽查结果的一种行政检查活动,其目的是减少对企业多头多层重复检查,减轻企业负担。温州该项地方标准根据监管重点和行业特性,将可联合执法监管对象分为35类,并引入统计学分层抽样和内曼分配原理,以联合执法监管占比率作为指标值,自动判定生成某区域联合双随机抽查比例,可以有效避免联合抽查比例人为主观确定、考核“一刀切”等问题。
龙湾试点实践
从2018年开始承接全省掌上执法系统试点,在市场监管等四个领域先行先试,到2019年利用省行政执法监管平台的省级试点,带领全区市场监管领域的有关部门积极参与,再到2020年将这项工作向全领域拓展,还入选了温州市县乡法治政府建设“最佳实践”项目。今年,还创新性地将部门联合双随机监管向街道延伸,并以数字化改革为牵引,探索基层“一支队伍管执法监管”模式,这在全省属于首创。
正因为有这样的系列工作基础,才能在地方标准的制定上做改革突破,确保既注重联合双随机监管规范,又包含统计学方面的技术原理。具体突破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明确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对象类型。根据国家、省、市有关监管要求,结合基层实际,将通用的可联合双随机监管对象类型予以明确,分为35类。二是科学设计监管对象的抽查比例。采用统计学中的分层抽样和内曼分配原理,将监管对象数作为样本量,将每类监管对象的不同登记类型的联合监管占比率作为指标值,确定本年度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抽查比例和各类监管对象的抽查比例。这两个方面的突破,有助于温州市本级、功能区、县(市、区)更好地组织开展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促使联合监管实现精准发力、高效履职。
下一步,市场监管部门将协调推进《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抽查比例的确定规则》市级地方标准的宣贯工作,并结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标准等文件进行应用实施,将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改进的建议进行收集汇总,以便后续对该地方标准进行修订完善。同时,通过《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抽查比例的确定规则》地方标准的实施、监测、评价和分析,使标准得到有效运用。温州将以本标准的发布为契机,在深化数字化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完善基层社会治理等方面制定出台更多、更有益的地方标准,规范政府部门监管、服务标准化,从而破除制约企业发展的各种壁垒,完善促进企业发展的法律环境和政策体系,加快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持续优化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推动温州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