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受社会关注的新版《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以下简称《汽车三包规定》)将于2022年1月1日起施行。近日,市场监管总局召开《汽车三包规定》宣贯视频会议,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围绕促进消费、稳定产业,对做好新版《汽车三包规定》实施工作作出部署、提出要求。全国194家汽车生产企业、4893家销售和修理企业、335个消费者保护组织的代表,以及各省(区、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市场监管部门有关机构负责人在各地分会场参加会议。
近年来,我国汽车产业呈现出增长快、产业链长、韧性强等特点,但汽车消费投诉也逐年攀升。
现行《汽车三包规定》已实施8年,不能完全适应新阶段新形势要求。新版《汽车三包规定》主要有以下3个特点:一是创新汽车三包责任纠纷处理制度。针对汽车投诉多、处理难等工作难题,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提出的“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的重要指示精神,创新设立汽车三包责任争议第三方处理机制,便利消费者快速解决投诉,同时减轻行政和司法负担。二是扩大规章调整范围。适应产业发展和消费升级的需要,在广泛征求各方意见的基础上,及时将电动汽车、皮卡车和汽车污染控制装置等质量问题纳入三包调整范围,提振消费信心。三是大力强化对消费者权益的保护力度。针对西安奔驰车主哭诉维权等重大舆情事件反映出的消费者急难愁盼问题,增加购车7日内出现重大质量问题无理由退换车,三包期内反复出现质量问题予以退换车,退换车时需向消费者赔偿车辆登记、服务、装饰费等保护性举措。这些严格的新规定对倒逼汽车企业提高产品和服务质量,保护消费者和汽车企业合法权益,推动汽车从购买管理向使用管理转变等,都将发挥重要作用。
市场监管总局质量发展局相关负责人在宣贯会上介绍,《汽车三包规定》一头连着产业、一头连着消费者,对企业要求严、条文技术含量高、实施政策性强,各级市场监管部门、消费者保护组织以及广大汽车生产、销售、修理企业,要熟练掌握规章内容、认真做好实施准备、勇于破解投诉难题、严厉查处违法行为、积极开展宣贯培训。特别是市场监管部门要坚持稳中求进,在严格执法和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基础上,既要监督、指导汽车企业妥善处理消费者投诉,又要及时为企业减负纾困,慎用停产停业、吊销执照等重大处罚权限,防止简单化、乱作为、任性执法。
市场监管总局法规司有关负责人介绍了《汽车三包规定》的修订背景、过程和修改内容,从强化消费者权益保护、细化经营者责任要求、加大违法行为处罚力度等10个方面作了详细讲解。中国消费者协会相关负责人分析了全国汽车投诉情况并提出工作建议。市场监管总局缺陷产品管理中心负责人对新修订的配套国家标准《家用汽车产品三包主要零部件种类范围及三包凭证》(GB/T29632-2021)作了介绍。汽车行业专家、中车云商公司负责人分享了第三方争议处理机制试点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