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津冀协同发展是重大国家战略,也是建设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世界级城市群的现实要求。京津冀三地以首都标准化委员会为平台,积极探索京津冀区域协同标准化协作模式,在交通一体化、生态环境保护、产业升级转移等重点领域率先突破,助力京津冀高质量发展。
京津冀区域协同标准的提出
《京津冀协同发展规划纲要》发布后,为落实中央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部署,北京市政府2015年工作报告提出“做好跨行政区、跨领域规划对接,推动建立统一的生态环境规划、标准、监测、执法体系”,天津市、河北省政府也就推进京津冀标准化合作提出相关要求。在首都标准化委员会的协调组织下,京津冀三地签署《京津冀质量发展合作框架协议》,提出三地相关部门将加强在标准化领域沟通合作,通过统一标准的实施助推京津冀协同发展。
搭建区域协同标准化工作平台
为了加强京津冀区域协同标准化工作的统筹协调和顶层设计,首都标准化委员会牵头建立了首都标准化统筹协调机制和京津冀标准化协同机制。2019年机构改革后,首都标准化委员会由北京市主管标准化工作的市领导任主任委员,市场监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卫生健康委5个中央有关部委相关司局,天津市、河北省市场监管部门以及北京市34个委办局共41个成员单位组成,央地协力、区域协同、部门协作共同推动标准化工作。首都标准化委员会的建立完善为京津冀区域协同标准化工作提供了高效平台。
2020年1月,首都标准化委员会印发《推动首都高质量发展的标准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在全国率先形成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标准体系顶层设计,围绕京津冀区域协同发展,提出要推进建设交通、生态环境、政务服务、卫生健康、人力资源服务、食用农产品安全和信息追溯等领域区域协同标准。
建立“3+X”标准化协作机制
标准化合作机制方面,三地在《京津冀质量发展合作框架协议》基础上签署《京津冀区域共同制定地方标准有关事项的会议纪要》,建立起京津冀区域协同地方标准共同制定、分别发布的工作机制,明确区域协同地方标准统筹协调机制、制定过程、编号等相关内容,形成京津冀三地标准化主管部门与各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密切合作的“3+X”工作模式,同时建立了地方标准信息公开和通报制度,实现了标准化工作信息共享和互联互通。
在《会议纪要》基础上,三地分别于2015年、2019年和2020年在安全生产、工程建设、社会信用等领域先后达成了京津冀区域地标协同合作框架协议,并加强行业联动,进一步完善区域标准化协作机制。
京津冀首批协同标准的发布实施
2015年6月,京津冀区域协同地方标准率先在交通和养老领域取得突破,发布实施首批京津冀协同标准,具体包括2项标准。《电子不停车收费系统路侧单元应用技术规范》适用于收费公路电子收费系统和停车场收费系统,自动车辆识别、车辆出入管理等领域可参照使用,可有效提高京津冀区域ETC系统的稳定性和可靠性,提高车辆的通行效率。《老年护理常见风险防控要求》标准对临床老年护理工作中常见的跌倒、坠床、烫伤、压疮、误吸、窒息和管路滑脱7类风险提出较为系统、完善、可行的防控要求,指导京津冀区域各级医疗机构开展老年护理常见风险的防控工作。
京津冀区域协同标准体系初步形成
据统计,2015年以来,三地已累计发布61项京津冀区域协同标准,主要聚焦六大重点方向。在助力冬奥会、冬残奥会筹办方面,《绿色雪上运动场馆评价标准》为大规模建设冬奥会运动场馆提供技术支撑;在促进交通一体化发展方面,《停车场电子不停车收费系统应用技术要求》目前已接入大兴机场、北京西站、北京南站等282个停车场,累计流量达8000万笔;在促进三地检验检测标准互认方面,《医学检验危急值获取与应用技术规范》促进了京津冀地区医疗机构检查、检验结果互认,有力支撑疫情期间医疗卫生信息共享。在促进三地城市工程建设高质量发展方面,《城市综合管廊工程施工及质量验收规范》《城市综合管廊工程资料管理规程》等标准为北京城市副中心、雄安新区、中新天津生态城等三地综合管廊项目的高质量建设奠定坚实基础;在促进非首都功能有序疏解方面,《安全生产等级评定技术规范》系列标准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预防和控制京津冀三地在产业调整过程中可能产生的安全生产风险转移。在精准服务京津冀三地人才流动方面,《人力资源服务规范》系列标准助力形成京津冀人力资源服务优势互补、协同发展的新格局。
区域协调发展是党中央、国务院重大战略决策,是实现更高质量、更高层次发展的重要途径。接下来,三地将进一步发挥标准作为塑造最佳实践的基础性、战略性工具作用,助推京津冀协同发展,为区域协调发展探索更多标准实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