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造板甲醛限量标准与美好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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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国标委 更新时间:2021-10-29 评论: 0 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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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要始终把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我国是世界上最大的人造板及其制品生产国、消费国和国际贸易国。2020年,我国人造板产量达到3亿立方米,木竹地板产量达到5亿平方米,木材加工行业总产值超过3万亿元。人造板及其制品质量关系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长期以来受到党和政府以及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中央有关领导同志就人造板及其制品甲醛释放量标准专门作出批示。这一系列批示指示和重要论述充分彰显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全力保障群众切身利益的坚强决心和执政为民、心系群众的人民情怀。
以控制人造板及其制品甲醛污染、保障人居环境安全和消费者健康为目标,全国人造板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组织制修订了《室内装饰装修材料人造板及其制品甲醛释放限量》(GB 18580)、《人造板及其制品甲醛释放量分级》(GB/T 39600-2021)和《基于极限甲醛释放量的人造板室内承载限量指南》(GB/T 39598-2021)等3项标准,筑牢人造板及其制品环保质量红线,有力推动低甲醛、无甲醛添加等绿色人造板及其制品产业发展,打造更环保室内家居空间,保护人居环境安全和消费者健康,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实现人民美好生活向往。
保护消费者健康,推动产业转型升级
甲醛是危害人体健康的有害物质,是影响室内空气质量和环境污染的主要因素。人造板、木质地板等木质制品在生产过程中会使用含甲醛的胶黏剂,在使用过程中会释放出一定量游离甲醛,危害消费者健康,影响人居环境质量。世界各国对此都高度关注,并严格规范管理。
党和政府高度重视人造板及其制品甲醛释放限量标准制修订工作。2000年前后,社会各界反映室内装修污染严重,其中作为室内装饰装修材料的主要原料和产品——人造板及其产品的甲醛释放量没有标准规范,消费者健康无法保障,市场监管缺乏依据。室内装修污染问题得到时任国务院副总理温家宝同志高度重视,并作出“室内装修污染严重,规范市场刻不容缓”的重要批示。为此,原国家质检总局下达了《室内装饰装修材料 人造板及其制品甲醛释放限量》等10项“室内建筑装饰装修材料有害物质限量”国家标准制定计划,并于2001年12月10日批准发布强制性国家标准《室内装饰装修材料 人造板及其制品甲醛释放限量》(GB 18580-2001)。
《室内装饰装修材料 人造板及其制品甲醛释放限量》(GB 18580-2001)参考借鉴欧洲标准,并充分考虑国内产业发展实际,将甲醛释放量根据产品种类和甲醛测试方法,分为E1和E2级。该标准的发布,填补了我国人造板及其制品甲醛释放限量标准空白,对控制室内甲醛污染、提高人造板产品环保性能、保护消费者健康作出了重大贡献:一是为政府监管人造板及其制品有害物质提供了执法依据;二是促进我国人造板产业技术进步,有力推动新技术研发和创新,开发了新型低毒或无毒环保胶黏剂、多种无醛胶粘剂,并在人造板及其制品中应用;三是有利于减少甲醛等有害物质造成的环境污染,极大地降低了室内污染程度,满足了消费者对家庭装饰装修用环保材料和制品的迫切需求,保护消费者健康;四是增强了人造板及其制品企业对环保指标和产品质量的高度重视,促进企业引进先进技术,改进生产工艺,提高人造板产品质量。据原国家质检总局公布的国家监督抽查结果显示,该标准发布以后,细木工板产品抽查合格率由2002年59.1%提高至2016年95.0%;胶合板产品抽查合格率由2002年82.1%提高至2016年98.0%;纤维板产品抽查合格率由2003年73.2%提高至2015年94.3%;刨花板产品抽查合格率由2010年60.4%提高至2014年94.2%;浸渍纸层压木质地板产品抽查合格率由2012年87.8%提高至2015年95.3%,极大提升了我国人造板及其制品的产品质量水平。
2006年前后,国际标准化组织(ISO)和欧盟、美国和日本等先后发布了新的人造板及其制品甲醛释放限量标准,提高了甲醛释放限量要求。随着社会进步和消费者对消费品环保要求的不断提高,社会各界也要求提高甲醛释放限量,国家标准《室内装饰装修材料
人造板及其制品甲醛释放限量》(GB
18580-2001)原来的技术指标不能满足社会发展、产业转型升级和保护消费者健康的需求,2007年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适时下达了GB 18580-2001《室内装饰装修材料 人造板及其制品中甲醛释放限量》强制性国家标准修订计划,启动对该标准的修订工作。
2009-2017年全国政协第十一届、十二届委员孙太利先后提交7件提案,建议加快标准修订与发布,推动产业转型升级。2014年,孙太利委员提交的《关于加快国家标准修订,促进人造板产业转型,保障人居环境安全的提案》被列为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当年的重点督办提案。2017年,孙太利委员在十二届五次全国政协会议提交的《修订人造板甲醛释放量国家标准刻不容缓》会议发言,得到时任国务委员王勇同志的重要批示,推动了《室内装饰装修材料
人造板及其制品甲醛释放限量》(GB 18580-2001)的修订。2017年4月22日,批准发布新版国家标准《室内装饰装修材料
人造板及其制品甲醛释放限量》(GB 18580-2017)。
新修订的《室内装饰装修材料 人造板及其制品甲醛释放限量》(GB 18580-2017)坚决落实国家绿色发展战略、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和保护消费者健康,积极响应社会各界提高甲醛释放量指标的要求,提高了人造板及其制品甲醛释放限量要求,标准技术指标与国际标准接轨。GB 18580-2017规定了室内装饰装修材料用人造板及其制品中甲醛释放限量值小于等于0.124毫克每立方米(mg/m3),限量标识E1,取消原标准的E2级。新标准的甲醛释放限量值与ISO
16893:2016《木质人造板 刨花板》、ISO 16985:2016《木质人造板
干法纤维板》的规定一致;所有产品统一采用“甲醛释放量测定—1m3气候箱法”检测,与国际标准ISO 12460-1:2007《人造板甲醛释放量测定 第1部分:1m3气候箱法》检测方法一致,取消了干燥器法、穿孔萃取法。GB 18580-2017的发布实施,取消了原标准的E2级,提升了人造板及其制品甲醛释放量指标要求,迫使只能生产原标准E2级产品的企业停产或关门,推动企业引进低甲醛、无甲醛添加的胶粘剂新技术进行转型升级,生产更环保的产品,有力推动人造板及其制品产业绿色发展。
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保障消费者人居环境安全
高质量发展已成为社会经济发展的主旋律,人造板及其制品产业也进入高质量发展阶段。为更好满足消费者对高质量绿色环保人造板产品需求,加快促进人造板产业高质量发展,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于2021年3月,批准发布了《人造板及其制品甲醛释放量分级》(GB/T 39600-2021)和《基于极限甲醛释放量的人造板室内承载限量指南》(GB/T 39598-2021)推荐性国家标准。
《人造板及其制品甲醛释放量分级》(GB/T
39600-2021)规定了室内用人造板及其制品甲醛释放量分级要求、试验方法以及判定规则。该标准将室内用人造板及其制品的甲醛释放量按照限量值分为E1级(≤0.124mg/m3)、E0级(≤0.050mg/m3)和ENF级(≤0.025mg/m3)三个等级,是在强制性国家标准GB 18580-2017要求的基础上,进一步细化人造板及其制品的甲醛释放量,是GB 18580-2017的补充。该标准发布实施,可引导带动企业生产更环保、更绿色的人造板和人造板产品,引领行业技术进步,大力推动低甲醛、无甲醛添加胶粘剂如异氰酸酯胶粘剂和大豆胶胶粘剂等的广泛应用,能够满足消费者对不同环保等级人造板及其制品的需求,推进人造板及其制品产业高质量发展和绿色发展。
《基于极限甲醛释放量的人造板室内承载限量指南》(GB/T39598-2021)规范了基于极限甲醛释放量的人造板室内承载限量的计算方法,适用于室内家具、橱柜、木质门、木质墙板、木质地板等木质制品使用的人造板承载限量。该标准可有效解决消费者购买的甲醛释放量达标的人造板产品,但在单位体积空间中使用过量,则空气中甲醛浓度超标,引起室内甲醛超标的问题。该标准的发布实施,为消费者室内装修选购合理的人造板数量、指导消费者在室内装饰装修中合理使用人造板产品,对保护消费者健康、保障消费者人居环境安全、消除室内环境污染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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