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和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批准发布了新修订的《绿色建筑设计标准》DB37/T 5043-2021(以下简称《设计标准》)、《绿色建筑评价标准》DB37/T 5097-2021(以下简称《评价标准》)2项山东省工程建设标准,自2021年7月1日起正式实施。原《绿色建筑设计规范》DB37/T 5043-2015和《绿色建筑评价标准》DB37/T 5097-2017同时废止。
《设计标准》充分借鉴国内外绿色建筑发展的先进技术,结合山东省气候特点、经济水平和工程实践,以“高质量绿色建筑”为主要内容,突出“安全耐久”“健康舒适”“生活便利”“资源节约”“环境宜居”五大性能,修订和完善了绿色建筑设计的技术要求和设计方法,将性能化方法贯穿全设计过程,具有装配式建筑、绿色建材、可再生能源、雨水综合等方面的山东特色。同时配套编制了《山东省绿色建筑设计及施工图审查技术要点》,指导和规范我省绿色建筑设计与施工图审查。
《评价标准》以《山东省绿色建筑促进办法》为依据,结合山东省地域特点,对评价指标作了补充、完善和细化,构建了绿色建筑评价技术指标体系、调整了绿色建筑的评价时间节点、增加了绿色建筑等级、拓展了绿色建筑内涵、提高了绿色建筑性能要求,主要包括:安全耐久、健康舒适、生活便利、资源节约、环境宜居以及创新与提高六大章节,在可再生能源利用、室内空气污染物等方面突出了地方特色。
《设计标准》《评价标准》全面贯彻绿色发展的理念,丰富了绿色建筑的内涵,重构了新时代条件下的绿色建筑评价指标体系。实施后将为全省绿色建筑的设计、咨询、图审、建设与评价等提供依据,对推动山东省绿色建筑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相关链接:山东省住建厅
山东省市场监管局关于发布山东省工程建设标准《绿色建筑设计标准》和《绿色建筑评价标准》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