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深圳市政协召开实施《深圳市政协清单式提案工作标准》(以下简称《提案标准》)工作会议,探讨进一步完善在深圳市政协系统推进实施标准化的运行机制、工作制度程序。
《提案标准》由深圳市政协联合深圳市市场监管局和深圳标准技术研究院共同制定,由深圳市市场监管局批准发布,是国内首个政协提案工作地方标准。该标准经过立项、起草、征求意见与评审等流程,历时9个月。
深圳市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提案标准》引入标准化理念和方法,对深圳市政协的创新和实践成果进行总结提炼,梳理和固化提案工作清单式建议、清单式办理等环节流程,从而形成具有普遍指导作用、科学规范、易于操作的地方标准。该标准可以有效指导开展提案工作,促进提案工作提质增效。
《提案标准》坚持问题导向和结果导向,规定了深圳市政协清单式提案工作的总体要求、工作流程以及清单式提出、清单式审查、清单式交办、清单式办理、清单式督办、清单式答复、清单式公开和清单式考核等环节的工作要求,适用于深圳市政协提案人和提案办理单位开展提案工作。
据介绍,该标准坚持“一张清单做到底”理念,将清单化理念和方法贯穿于提案工作流程,特点鲜明。一是突出专业原则。在总结提案工作理论和实践的基础上,联合专业机构共同研究制定提案工作的准则、依据和指南,并由标准技术主管机构批准和发布。二是遵循基本规则。该标准是以全国政协《提案工作条例》等文件为基本遵循,不是另搞一套,也没有“流程再造”,而是结合深圳实际,形成具有深圳特色的工作方法。三是依托信息技术。借助信息技术手段,用提案管理系统对提案工作进行格式化管理,形成可追溯可量化可考核的信息数据,简化了提案委的工作,实现提案委工作量的增减平衡。四是强调简单易用。推行极简的工作模式,用“提案工作清单模板”简化提案撰写和提案办理答复,聚焦意见建议和办理结果,最大限度地减轻提办双方的文字工作负担,破除提案工作中的文牍主义。五是强化流程管理。让提案工作的每一个环节都聚焦工作清单,环环相扣,确保工作没有短板。
《提案标准》还借鉴了会计“对账方式”,在提案的意见建议与办理结果之间形成逐一对应关系。具体操作方法是:由提案人逐条填写提案的意见建议,形成“建议清单”;办理单位对照“建议清单”逐项办理,并逐项填报“办理清单”,确保每条建议都有回音。这样做既可杜绝提办双方走过场的提案空转现象,又可减少因缺乏量化评价指标而出现争议的问题。
《提案标准》实现了评价考核从定性考核向定量考核的转变,对破解机制难题、提高提案工作质量将发挥重要作用。这一实践获得了全国政协的肯定,并写进了《政协全国委员会提案委员会关于提高提案质量的意见》予以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