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好企业标准“试验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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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0-12-16 评论: 0 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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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随着《国务院关于促进市场公平竞争维护市场正常秩序的若干意见》的出台,以及《国务院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方案》的全面推进,我国企业标准管理制度以转变企业产品标准备案管理工作方式为突破口,建立并运行符合市场经济运行规则的企业产品、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制度,放开搞活了企业标准,进一步优化了市场营商环境,增强了市场主体创新动力;企业标准监督制度,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的要求,结合社会信用体系共同推动,加强了对企业公开声明标准水平及一致性情况的信息披露,将达不到公开声明标准水平的企业和产品列入异常名录,构建起了以质量信用为核心的新型标准监管体系。
四川省自贡市从2017年起,对企业标准的管理取消了“事前”标准备案登记,按照新制度实施“事后”监督检查。从监督检查的情况来看,实施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后,出现了一些不可回避的新问题,特别是中小型企业标准化工作问题,需要引起重视和深思。
企业标准自我声明公开情况
截至2019年,自贡市行政区划内共有143家企业在企业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上进行了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声明公开标准830个(次),占全省的2.84%。其中,国家标准82个(次)、行业标准47个(次)、团体标准5个(次)、企业自主制定标准696个(次)。
政策依据及结果
我国建立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后,一直在不断完善,先后出台了《国家标准委办公室关于组织对企业产品标准开展监督检查的通知》《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电视电话会议重点任务分工方案》《关于全面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通知》《企业标准“双随机、一公开”随机抽查工作指引》(以下简称《指引》)等文件,明确了企业标准监督抽查工作的抽查事项、检查内容和方法、检查依据和工作建议等重要内容。特别是《指引》规定的抽查事项包括:强制性国家标准的符合性、标准的技术先进性和经济合理性、标准编号和名称的规范性、标准功能指标和性能指标的完整性4个方面,成为目前企业标准监督评价内容和指标。以下是自贡市实施企业标准监督检查工作以来的具体情况。
2017年监督抽查企业产品标准20份,占当年累计有效公示标准总数的6.62%。标准涵盖16大类,涉及化工、机械、轻工等行业,结果为通过2项,占抽查总数10%;建议修改使用17项,占抽查总数85%;未通过1项,占抽查总数5%。
2018年监督抽查企业产品标准36份,占当年累计有效公示标准的5.51%。标准涵盖20个大类,涉及饲料、化肥、机械、轻工等行业,结果为通过20项,占抽查总数55%;建议修改16项,占抽查总数45%。
2019年监督抽查企业产品标准40项,占当年累计有效企业标准总数5.12%。标准涵盖22个大类,涉及饲料、机械、建材、石油化工、机械、轻工等行业,结果为通过7项,占抽查总数的17.5%;建议修改后重新公开31项,占抽查总数的77.5%;建议撤销公开2项,占抽查总数的5%。
总结3年监督抽查的结果,标准抽查一次性通过平均合格率只有30%左右,其中中小型企业的标准合格率不足10%。
产品在于质量,标准决定质量。自贡市企业标准问题有多严重可想而知,这与自贡市转型升级、高质量发展的要求难以匹配。
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从随机抽查评价结果来看,自贡市企业所公开的产品标准存在5个方面的问题。
1.标准内容方面。一是部分标准结构、层次不尽合理,编辑混乱,个别标准缺少相关章节;二是部分标准内容不完整、具体,包括指标构成欠缺、指标错误以及指标计量单位使用不规范;三是部分标准指标无对应的检测方法,不能支撑对应的技术指标的检验;四是部分标准所引用标准收集不齐全,或者引用作废标准;个别标准无规范性引用文件一章,有的引用标准在标准文本中无对应的内容;五是个别标准名称不正确、个别标准适用范围描述不准确等。
2.标准编辑格式方面。所抽查标准在编制格式上,普遍存在一定的问题,未严格按GB/T1.1-2009的标准条文编排规定。一是主要字体、字号设置不规范,行距不规范;二是前言中未表述“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或未表明标准版次;三是标准封面无发布日期和实施日期;四是无标准终结线。
3.标准编制、审批、发布方面。一是部分企业无标准编制计划和编制说明;二是不能提供产品标准审批、发布的客观证据;三是个别企业执行标准的记录不齐全。
4.标准实施执行方面。一是个别企业无相应生产和检验设备,未生产,无法保证标准的实施;二是个别企业标准执行力度不够,按标准要求开展的检验不规范。
5.标准信息化工作方面。部分企业未开展定期对标准进行查新与比对的工作。
(二)原因分析。标准化是基础性工作,它既是一门学问,又有完整的理论指导和实践经验,主要有两个方面的原因导致了这样的结果。
1.企业方面。一是企业对标准化工作的重视程度不够。在制定产品标准过程中,没有根据生产工艺特点和市场顾客质量需求,科学确定技术指标参数,开展检测方法试验比较,认真对标准内容条款、层次结构进行研究,扎实提高标准编制质量;在审批发布标准过程中,没有认真组织行业及标准化专家参与标准审查,不能确保网上公开的标准内容、格式等符合各方面要求;在标准信息化工作,没有随时收集、了解上级相关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发布与出版信息,及时组织标准宣贯,尤其是强制性标准的宣贯实施。二是企业标准化工作人员素质有待提升。企业标准化人员掌握《标准化法》《企业产品标准化管理规定》《四川省企业标准自我声明公开管理办法》等相关标准化知识不够,不能满足标准化工作需要。
2.管理方面。主要表现在管理手段单一。随着标准化改革的深入推进,现在企业产品标准管理,四川省主要按照《四川省企业标准自我声明公开管理办法》开展,取消了企业产品标准备案的前置管理措施、企业采标等标准化工作内容,主要管理方式是对企业自我声明公开的标准信息进行随机抽查,故而出现以上结果。
思考和建议
《标准化法》明确,标准法律体系有两方面作用。一是企业组织生产和提供服务的依据。企业严格按照标准要求生产,产品品质才有保证,生产效率才能提高,行业整体质量水平才能得以提升。企业严格按照标准规范服务,才能提高服务质量、保障服务安全、提升用户满意度。二是执法监管和消费者维权的依据。监管部门、检测机构能够依标准执法、依标准检验,依标准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消费者能够依标准选择产品,明白消费,依标准维权。
一流的企业做标准,二流的企业做品牌,三流的企业做产品。标准、品牌、产品必将是“产业自贡”工作的重点,标准必将是企业发展的必经之路,要解决自贡市企业标准化存在的问题,必须推动企业标准化工作创新发展。新形势下企业标准化主体责任在企业,对政府而言,要发挥标准化政策对创新的引导作用,优化营商环境,增强企业创新动力;对企业而言,要在标准技术创新决策、研发投入、成果转化方面发挥主体作用,提升企业标准化创新能力,在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的基础上,可以从以下4个方面进行探索。
(一)从大数据方面,探索“互联网+标准监管”模式。通过“互联网+”,搭建企业标准大数据平台,以大数据和人工智能为技术支撑,开发手机App等支撑工具,完善企业标准创制、信息统计发布、数据质量分析、可视化报告、舆情预警、应急处理等功能,形成基于大数据的“互联网+标准监管”的企业标准事中事后监管模式。
(二)从金融方面,探索“标准融资增信”机制。强化资本市场对技术创新的支持,拓宽技术创新的间接融资渠道,落实并抓好《“十三五”现代金融体系规划》中“引导银行构建质量增信融资体系,将质量水平、标准水平、品牌价值等纳入企业信用评价指标和贷款发放参考因素”的契机,对标准化成效显著、标准水平高的企业给予金融支持,建立“标准融资增信”金融助力机制。
(三)从产业方面,探索“标准化服务业产业化”路径。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作用,完善标准化服务业市场机制,以壮大市场主体,拓展服务边界,营造政策环境,推动标准化服务业市场化、专业化、规范化、国际化发展,提高标准有效供给水平,逐步做大做强,培育发展壮大“标准化服务业”产业。
(四)从示范方面,探索“标准创新试验田”改革。以标准创新工作为抓手,在有条件的区域推进标准创新改革试验,探索专利布局与标准研制有效衔接模式,建立示范区重点企业参与国际标准化工作直通车等机制,努力在新兴产业等重要领域和创制国际标准等关键环节取得新突破,提升示范区企业标准化水平并及时总结推广经验,发挥“试验田”的示范和带动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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