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5日,住建部发布了《汽车加油加气加氢站技术标准(征求意见稿)》和《加氢站技术规范(局部修订条文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意见稿》),两个文件均由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编制,在广泛听取意见的基础上形成初稿。6月21日,包括两个标准起草执笔专家在内的多位业内人士召开了一次网络研讨会,专家们表示,传统的加油加气站已逐步发展为多产品储存、多产品销售及综合服务的大型设施,未来油气氢(电)一体式能源站将成为趋势。此外,除了指出有待商榷的条款外,多位专家表示,两项标准应合二为一。
鼓励发展一体式能源供给站
我国曾制定《加氢站技术规范》(GB 50516-2010),此次征求意见稿对以往的标准进行了大幅度的修订。中国石油工程建设西南分公司高级工程师秦慧艳表示,新标准增加了加油站和加氢站的储存量,增加了CNG(压缩天然气)的压力以及与加氢站合建的CNG储存量;允许加氢站与LNG(液化天然气)加气站合建,允许加氢站与L-CNG加气站合建,允许加氢站与LNG/L-CNG加气站扩建。此外,新标准首次提及罐箱运输。
秦慧艳说:“通过对比可以看到,核心内容有较大幅度的调整,尤其是以往限制加油站与加氢站合建,新的标准规定了哪些情况可以合建,规范要求也很明确。总体上国家在鼓励这个行业的发展。”
秦慧艳进一步表示,两个标准有重复的地方,也有部分内容强制条款相冲突,建议征求意见阶段,双方编委将内容尽量统一协调。秦慧艳重点列出两个标准强制条款规定不一致的几个方面:一是加油与高压储氢加氢合建站的等级划分;二是在城市建成区是否能建一级加油加气以及加氢站;三是加氢站、油气氢合建站中的氢气工艺设备与站外建筑物、构筑物的安全间距;四是加氢站内能否设置经营性的住宿,餐饮和娱乐等设施;五是储氢瓶组(罐)、氢气压缩机与加氢区、站房、辅助设施之间是否要设置钢筋混凝土实体防护墙;六是加气站、加氢站工艺设备的放散(空)管上是否要设置阻火器。
大幅度增加液氢相关要求
中国石油工程建设西南分公司高级工程师廖勇表示,此次征求意见稿把液氢纳入进来是一大亮点。液氢是未来的发展方向,且安全性较高。如果发生爆炸,LNG的波及范围大约是150米,甲烷大约是100多米,液氢大约是50米。一旦氢能进入大规模应用阶段,副产氢、煤制氢等都可作为供给来源。
上海氢枫能源技术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宣峰表示,新标准增加了液氢相关内容,新增了液氢相关设备的定义,在基本规定中直接指明液氢罐车运输方式;明确未来加氢站可以通过多种运氢方式为加氢站供氢,包括管道、液氢、固态储氢等方式;规定液氢罐车可作为固定储存容器使用,增加了液氢加氢站的配置灵活性。新增的规范标准为液氢加氢站的建设提供法规及工程设计依据,为今后加氢站规模化加注起到积极推动作用。
值得注意的是,新标准加大了各级加氢站的总容量,符合我国目前以商用车为主的燃料电池汽车发展路线,提升加氢站的实用性和利用率。以往的标准允许加氢与加油站合建、加氢与CNG站合建,新的标准增加了加氢与LNG站合建,扩大了加氢站的建设范围。在新标准中,合建站中的三级站提升了储氢储气储油的容量,提高了合建站的利用率和经济性。
总体上,这次修订对推动我国加氢站的安全化、规范化、规模化建房起着积极作用,有利于商业化运营。
诸多条款有待商榷
专家总体肯定修订稿的同时,也提出了一些质疑。比如,标准规定加油加气站、油气氢合建站内布置工艺设备的区域,该区域的边界线为设备爆炸危险区域边界线外延3米。中国石油工程建设西南分公司高级工程师宋光红指出:“我们都知道爆炸危险区,但没有听说过设备爆炸危险区,这个概念需要明确下来。”
再如新标准规定不允许设阻火器引起较大争议。阻火器设在管内,易引起堵塞,但不设阻火器或不能有效防止雷击起火;此外,对比两个征求意见稿与以往的标准可以看到,合建站的储存容量和压力增加了,但安全间距没有增加。
宋光红表示,传统的加油加气站已逐步发展成为多产品储存、多产品销售及综合服务的大型设施。新标准补充了不少要求,总体上对原标准已有内容的修订和提升还是太少。未能从危化品的本质特性出发,用更科学合理的方法来制定规则。”最后,宋光红建议,两个标准合并在一起,这样可以减少很多不必要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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