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了一项新的省级地方标准——《农村信用建设规范》,此标准由人行丽水市中心支行起草编制,将从4月3日起开始实施,成为全国首个农村信用建设省级地方标准。
人行丽水市中心支行有关负责人介绍,农村信用建设省级地方标准的申报,从去年4月份成立省级标准编制工作小组开始,到最近发布,历经近一年时间。通过立项、内容编制、征求意见、专家评审、修改报批、对外公示等多个环节,凝聚了省市两级人民银行、市场监管局和标准化业界专家的智慧。
省市场监管局的相关专家表示,此地方标准在全省全面实施,意味着浙江农村信用建设工作正式步入标准化时代,具有重要意义。
丽水的农村信用建设工作,可以说是一张“金名片”。本次发布的省级标准是对农村信用体系建设“丽水模式”典型做法和经验的总结和提炼,也是对丽水市级地方标准《农村信用体系建设规范》的完善和提升。本次省级标准的出台,将为农村信用体系建设丽水模式在全省,乃至全国复制推广提供了标准范本。
省级标准《农村信用建设规范》,也是一份工作指引。此标准对农户信息采集、加工、存储、查询,异议处理和信用评价进行了界定和规范,为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各参与方提供了标准化指引,有利于更好解决政府、银行和农户之间的多边信息不对称问题,能促进金融普惠和乡村振兴发展。
这一标准还明确了信用户、信用村、信用乡镇评定的详细流程和指标,是社会公众提升信用水平的行动指南,有利于营造形成“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