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铁路局发布《铁路工程工程量清单规范》,自2020年6月1日起实施。原铁道部发布《铁路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指南(土建部分)》(铁建设〔2007〕108号)和《铁路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指南(四电部分)》(铁建设〔2009〕126号)同时废止。
《铁路工程工程量清单规范》统一了铁路工程工程量清单编制原则和方法,是铁路工程承发包双方工程量清单编制的基本依据。规范编制充分吸纳我国高速铁路、城际铁路工程建设经验,紧密围绕建立公平、公正铁路建设市场环境的需求,明确了工程量清单的综合单价构成和工程界面划分,进一步明晰子目工程(工作)内容,有利于铁路建设市场承发包双方准确界定所应承担的风险,维护铁路市场秩序。本次修订由指南上升为规范,将原两册指南合为一册,并首次纳入旅客站房工程量清单,实现了铁路工程工程量清单专业全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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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国家铁路局 国铁科法〔2020〕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