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4日,中国贸促会商业行业委员会发布通知,正式立项《商事调解人员专业能力要求》和《商事调解服务现场管理规范》两项团体标准。上述标准将由中国贸促会调解中心、中国贸促会调解中心商业行业委员会、中国贸促会商事法律服务中心和中国贸促会商业行业委员会等单位共同起草。
中国贸促会调解中心副秘书长王芳指出,中国贸促会调解中心,原名北京调解中心(自2000年起,启用现名),成立于1987年,是中国贸促会、原对外经济贸易部和外交部共同报请国务院,经国务院批准成立的常设调解机构。作为国家级和国际性的商事调解机构,中国贸促会调解中心目前依托地方与行业贸促机构先后设立了50多家调解中心分支机构,形成了覆盖全国的调解工作网络。此外,2018年12月,最高人民法院将中国贸促会调解中心确定为首批纳入“一站式”国际商事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的国际商事调解机构。经过30多年的发展,中国贸促会调解中心积累了大量的商事调解的经验与案例,已具备将最佳实践转化为标准体系的工作基础。
中国贸促会商业行业委员会秘书长姚歆介绍说,法律服务标准化工作在中国刚刚起步,与法律服务相关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与团体标准累计不足10项。根据GB/T 4754-2017
《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商事调解属于“其他法律服务(L7239)”的范畴,商事调解系列团体标准的立项,标志着我国商事调解事业标准化时代的到来。商事调解标准化无论在国内还是国际都属于首创。
据悉,《商事调解人员专业能力要求》和《商事调解服务现场管理规范》两项团体标准预计将于2019年第四季度出台,并将在2019年10月中旬举办的2019年国际调解高峰论坛期间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