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儿童用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提出将加快制定更为严格的儿童用品安全强制性国家标准,并鼓励生产企业制定严于国家标准的企业标准,给广大儿童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环境。
《通知》指出,儿童是国家的未来,儿童安全涉及千家万户、关乎社会稳定。近年来,儿童用品质量安全形势总体向好,但校园跑道、儿童玩具、学生文具、校服等质量安全事件仍时有发生,引起了社会极大关注。
为加强儿童生活和学习用品的质量监管,夯实质量安全保障线,给广大儿童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环境,《通知》明确强调,要进一步严格标准要求。市场监管总局将会同有关部门,推动儿童用品安全相关强制性国家标准的整合工作,加快制定更为严格的儿童用品安全强制性国家标准,同时参照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加快儿童用品相关标准制修订,围绕玩具等重点儿童用品领域,建立健全与强制性标准配套的推荐性标准体系。各地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强儿童用品相关国家标准的宣贯和培训,促进生产企业严格执行标准;鼓励生产企业制定严于国家标准的企业标准,主动公开并严格执行。
此外,市场监管总局还将不断完善儿童用品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制度,推动以产品用途、使用环境、消费人群和原材料特性等技术法规式定性描述取代产品列举方式,修订完善认证规则,增加认证评价方式,扩大认证实施范围,严把认证准入关;严格儿童用品检验认证机构的审批,开展“认证乱象”专项整治,规范检验认证行为,建立检验认证机构对产品质量承担连带责任制度。各地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强对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的儿童用品监督检查,严厉查处未经强制性产品认证擅自出厂、销售的违法行为。
《通知》特别要求,各地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大对儿童用品的执法稽查力度,依法查处生产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或明示标准产品、以次充好、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伪造或冒用他人厂名厂址等违法行为。对于执法中发现的不符合儿童用品安全强制性国家标准的产品,依据法律法规从重处罚;凡是违法行为符合刑事案件标准的,及时移送司法部门。
同时,各地市场监管部门要推动教育主管部门加强中小学校、幼儿园对学生用品的采购管理;督促采购单位将儿童用品安全强制性国家标准要求、强制性产品认证要求和其他质量安全要求明确写入采购合同和验收要求;监督学生用品采购验收把关,验收时要抽样送到具有资质和能力的检验机构检验,保证送检样品的客观性、代表性;加强对中小学校和幼儿园使用的塑胶跑道等体育设施招标投标和施工建设的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