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不让网约车处“法外之地” 将建立标准规范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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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18-08-31 评论: 0 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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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27日从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对广东省政协委员聂竹青作出的提案答复中获悉,截至2018年5月底,广东获得许可证的网约车司机有4.6万名,该厅接下来将建立完善相关标准规范体系,加强网约车规范管理,对网约车实施有效监管,强化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监管。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会同广东省公安厅办理该提案并作出答复。答复指出,近两年,网约车服务的出现,在满足民众高品质、多样化、个性化出行需求方面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但其也存在责任主体不清、私家车非法营运、低价倾销竞争、安全和服务监管缺失等问题,行业改革迫在眉睫。
据介绍,截至2018年5月底,20多个网约车平台公司在广东省获得许可,4.5万辆网约车辆、4.6万名网约车驾驶员获得相应许可证件,广州、深圳等14个地市出台了网约车规范管理政策文件。广东省交通运输厅要求未出台网约车实施细则的地市必须出台相关细则,不能让网约车处于“法外之地”。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表示,该厅一直着力于加强对网约车平台的监管,广州、深圳、东莞、珠海、汕头等地多次对滴滴等网约车平台进行约谈,要求平台按照国家和广东省的有关规定合法合规经营,不得接入非法营运车辆。该厅还联合公安部门加强网约车驾驶员背景审查和联合监管,保障运营安全。
对于提案提出为网约车发放特殊车牌的建议,广东省公安厅认为GA 36-2014《中国人民共和国机动车号牌》标准中对机动车应该使用的号牌种类、款式有明确规定,并无网约车号牌样式,因此特有号牌不符合国家和行业有关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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