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河北省住建厅会同省质监局、省旅发委、省安监局组织编制了《景区人行玻璃悬索桥与玻璃栈道技术标准》,将于8月1日起实施。该标准对景区人行玻璃悬索桥与玻璃栈道建设材料、设计、施工、验收、检测与评定以及运营安全管理等均提出了明确标准规范。
该标准是国内第一部专门规范景区人行玻璃悬索桥与玻璃栈道建设与管理的地方标准,标志着河北省景区人行玻璃悬索桥与玻璃栈道设计建设管理从此有据可依,将有力推动河北省旅游业高质量健康发展。
遇自然灾害应临时封闭
根据该标准,玻璃栈道设计应根据使用功能、建设条件、景观等要求,对栈道使用材料、结构体系等进行综合设计,使用年限为50年。玻璃悬索桥设计,主跨跨度小于100米或以镀锌钢丝绳为主缆时,主体结构设计使用年限为30年;主跨跨度大于等于100米时,主体结构的设计使用年限为50年。
玻璃悬索桥、玻璃栈道护栏应安全可靠,在危险处应加装防护装置。景区玻璃悬索桥、玻璃栈道的出入口处应设有指示牌,标明道路的通行方向和地点,告知游客通行时应注意的事项。危险处应设有醒目的警示牌。警示牌和指示牌上应包含中文及一种以上的外文翻译。
玻璃悬索桥和玻璃栈道在遭遇台风、大暴雨、雷电、山洪、泥石流和冰雪等自然灾害时,应临时封闭。灾情结束后,应组织专业技术人员检查确认无危险后,方可重新开放。
安排专人控制人员流量
玻璃悬索桥和玻璃栈道入口处应设置必要的安检设备,对进入项目的人员进行安全检查。严禁携带危险物品和易燃易爆物品进入。
玻璃悬索桥和玻璃栈道应严格控制进入人数,每平方米人流量不宜超过3人或设计最大人流量。在游客人数超过规定人数时,应安排专人对人员流量进行控制;出口、入口、标识标牌处增派工作人员,并结合游客中心广播进行安全疏导。
玻璃悬索桥、玻璃栈道应保持洁净,应及时清扫树叶、沙土及影响游客通行的杂物。严禁游客以齐步、跳跃等危险方式通行,管理人员应在线路两端标明危险通行方式并提前告知游客。严禁尖锐物体直接接触玻璃。未经许可,玻璃栈道上严禁自行车、手推车等车辆通行。
汛期应增加检查频次
该标准提出,在各主要路口、观景台和游客主要聚集区等区域,应设置全方位视频网络监控系统。随时掌握游客流量和信息,预防和追踪各类事件的发生。
玻璃悬索桥和玻璃栈道管理人员应加强巡回检查,常规巡查应在每天运营前、运营中和关闭后进行检查;重点巡查一周一次,要督促游客自觉遵守通行的有关规定,确保人员人身财产安全。如遇汛期或冰雪天气,应增加检查频次。
除经常性检查之外,还要进行定期检测和特殊检测。定期检测周期宜为每年一次,并出具检测报告。特殊检测应采用仪器设备进行检测,并辅以理论计算分析,检测评定应依据国家相关标准和设计要求进行。特殊检测由具有相应资质和能力的专业检测机构进行,检测结束后,应写出检测报告,分析存在的问题及原因,提出解决方案和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