苍南局新增发布实施一项“浙江制造”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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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温州市质监局 更新时间:2018-04-08 评论: 0 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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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苍南的《电磁灶用微晶面板》“浙江制造”团体标准已由浙江制造品牌建设促进会批准发布实施,这是苍南县企业为主起草并已发布实施的第3个“浙江制造”团体标准。
该标准由浙江省标准化研究院牵头组织制订,温州市康尔微晶器皿有限公司为主起草。标准内容包括范围、规范性引用文件、术语和定义、产品分类、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贮存、质量承诺等。
该标准在行业标准QB/T 4831-2015《电磁灶用微晶面板》基础上,借鉴采用国外先进标准UL197(北美)和IEC6033-2-6(欧洲)的技术要求,按照“国内一流,国际先进”产品高端定位要求制定。与行业标准QB/T 4831-2015《电磁灶用微晶面板》相比,耐冷热冲击性的耐高温上限由750℃提高到800℃,耐机械冲击性由“0.5J±0.05J冲击锤冲击”提高到“0.7J±0.05J冲击锤冲击”。与国外先进行标准相比,耐冷热冲击性指标高于UL197(北美)和IEC6033-2-6(欧洲)的要求,而耐机械冲击性指标与IEC6033-2-6(欧洲)相一致,充分体现了“浙江制造”团体标准的先进性。《电磁灶用微晶面板》“浙江制造”团体标准的发布实施,提高了电磁灶用微晶面板产品质量,将有效提升电磁灶用微晶面板的整体技术水平,提升“浙江制造”品牌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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