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标准委、国家发改委等十部委联合印发《关于培育发展标准化服务业的指导意见》。这是专门针对标准化服务业发展的第一个全国性的指导性政策文件。
据了解,标准化服务业是利用标准化的理念、原理和方法,为各类市场需求提供标准化解决方案的产业,是高技术服务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新兴的科技服务业。加快发展标准化服务业,提高标准供给质量和效率,是培育新经济增长点、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举措,是完善国家治理体系、建设创新型国家的内在要求。
《指导意见》对今后标准化服务业的发展提出了具体要求,明确了培育发展标准化服务业应坚持市场化、专业化、规范化、国际化导向,明确了到2020年在发展模式、服务机构、人才队伍、产业规模及影响力等方面的发展目标,也明确了六个方面的重点任务:一是培育标准化服务业主体。分别对公益性标准化研究机构、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单位、咨询公司、大企业、标准化服务事务所等不同主体提出发展要求;二是完善标准化服务生态体系。引导标准化服务机构整合资源,完善标准化服务体系,推进数字化、“互联网标准”服务;三是鼓励标准化服务业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推进标准化与科技创新、品牌、计量、检验检测、认证认可等融合,探索与融资增信、资产担保、金融租赁、政府采购相结合;四是营造标准化服务业良好市场环境。健全标准化服务业法律法规、标准、信用等制度体系,营造标准化服务业良好市场环境,探索建立事中、事后监管机制;五是开展标准化服务业试点示范。通过试点示范引导建立标准化服务业新兴业态,总结提炼产业发展经验并在全国推广;六是推动标准化服务业国际化发展。提升标准化服务国际贸易能力,坚持“走出去”和“引进来”,不断提高我国标准化服务业发展水平。
《指导意见》还专门提出,鼓励标准化服务机构针对本地区主导产业和特色产业,研制先进标准,开展标准先进性评价,打造标准品牌。探索标准化与融资增信、资产担保、金融租赁、政府采购结合的路径,充分发挥标准价值,促进技术与资本融合。
鼓励一批发展基础好、创新能力强的标准化服务机构和区域,围绕标准化服务全链条培育、标准化服务跨界融合新模式培育、标准化服务事务所培育,以及面向中小微企业的标准化服务等内容,开展标准化服务业试点示范,打造一批典型标准化服务机构,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