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西省质量技术监督局10月23日发布的《江西省地方标准公告》(2017年第9号),由江西省林业厅组织编制的《江西省重要湿地确定指标》地方标准正式发布,将于2018年1月1日正式实施。
《江西省重要湿地确定指标》是我省发布的首个湿地地方标准,规定了江西省重要湿地的确定范围和8项确定指标,特别是按照《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城市规划区湿地保护的决议》要求,将“位于城市规划区内,面积≥8
hm2的湿地”作为一项重要指标。
该标准的发布实施,为我省科学确定重要湿地提供了重要的技术保障,并为划定湿地生态保护红线,开展湿地执法奠定了基础,对贯彻落实国务院《湿地保护修复制度方案》和江西省《湿地保护修复制度实施方案》,深入推进江西省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