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8月26日,全国保健服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在北京召开了GB/T 33855-2017《母婴保健服务场所通用要求》国家标准宣贯会。《母婴保健服务场所通用要求》国家标准2017年05月31日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2017年09月1日起实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国家认监委、中国消费者协会有关领导出席会议并讲话。来自全国各地的150多家母婴保健服务机构及相关行业企业代表、消费者以及新闻媒体工作者参加会议。
宣贯会上,全国保健服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副主任兼秘书长刘玲解读了《母婴保健服务场所通用要求》国家标准。由全国保健服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发起,推出了首个“全国保健服务行业诚信服务平台”,为消费者提供专业、安全、卫生、便捷的养生保健信息服务,平台引入责任保险,推动保健服务健康规范发展。
近年来,随着人民生活水平和消费能力的大幅提高,传统的居家坐月子已经不能满足消费者需求,专业的母婴保健服务、月子护理机构需求与日俱增。特别是我国二孩政策正式全面实施后,月子护理机构从无到有、由小变大、蓬勃发展,出现井喷式发展。月子护理机构从2000年的几十家,发展到目前的4000家以上,母婴保健行业发展形成了一定规模。但需要清醒的看到,我国母婴保健服务行业还处于发展的初级阶段,面对特殊母婴群体的服务需求,如需要每天24小时不间断服务、服务周期一个月到几个月等,整个行业的健康发展,急需标准支撑,提升服务质量、保障消费安全,维护消费者权益。
为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健康服务业的要求,促进行业健康有序发展,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于2015年批准《母婴保健服务场所通用要求》国家标准立项,并把标准作为“稳增长、惠民生”重要标准,组织全国保健服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加快推进。按照国家标准制定程序,两年多来,全国保健服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组成起草组,经过反复论证、征求意见、修改完善,在充分吸收相关部门、行业企业和广大消费者意见的基础上,完成了标准的报批。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正式批准发布了这项标准。
GB/T 33855-2017《母婴保健服务场所通用要求》适用于提供非医疗性母婴保健服务。标准从经营管理、从业人员、环境及设施设备、服务内容、专业技术、文件和记录、检查与服务质量评价、不合格服务的处置和服务改进、争议和投诉等方面,针对我国母婴保健服务行业的特点在服务的安全、卫生、专业和舒适四个方面提出了要求。为实现母婴保健服务组织的规范化管理及其经营场所能为消费者持续地提供规范化服务,达到符合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标准的要求,促进母婴保健服务行业健康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