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由四川省质检院主持制定的国家标准《珠宝玉石及贵金属产品抽样检验合格判定准则》(GB/T 33541-2017),由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委批准发布,将于2017年10月1日正式实施,这标志着我国首饰行业将进入标准升级引领质量提升的发展新常态。
该标准由四川省质检院牵头,联合国内6家最具权威性和代表性的珠宝首饰质量检测机构、生产加工企业、批发销售企业等组成标准研制项目组,于2012年共同申报立项该标准,并历时3年研制完成。2015年11月,该标准由全国珠宝玉石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评审通过,完成报批。2017年3月27日,国家标准委举行新闻发布会,对包括《珠宝玉石及贵金属产品
抽样检验合格判定准则》在内的17项重要国家标准进行专题发布。作为该标准的第一起草人,四川省质检院教授级高级工程师戴苏兰对该标准进行了详细解读。
据了解,该标准确定了珠宝玉石和贵金属饰品质量核查的抽样、检验、判定方法和复查原则,首次对珠宝玉石和贵金属饰品检验项目的质量特性进行了合理划分,解决了珠宝玉石及贵金属饰品抽样检验综合合格判定的难题,填补了我国首饰行业的空白。
四川省质检院负责人表示,该标准具有很强的科学性、系统性、可操作性,其正式出台将极大地规范和统一全国范围内对珠宝玉石和贵金属饰品的质量核查行为,让珠宝首饰行业质量核查合格判定有标可依。同时,该标准对规范珠宝首饰检验检测行业检验行为、统一行政执法部门执法尺度裁量标准都将起到重要作用,对整体提升我国首饰行业的质量水平具有重大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