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2月28日,中国农业部颁布《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2763-2016)新标准,并规定于2017年6月18日正式实施。这一新国标在标准数量和覆盖率上都有较大突破,规定了433种农药在13大类农产品中4140个残留限量,较2014版增加490项,基本涵盖我国已批准使用的常用农药和居民日常消费的主要农产品。
此外,新版农药残留限量标准还具有三大特点:一是制定了苯线磷等24种禁用、限用农药184项农药最大残留限量。二是按照国际惯例,对不存在膳食风险的33种农药,豁免制定食品中最大残留限量标准(“豁免制定”是指不需要制定限量标准、只进目录)。三是除对标准中涉及的限量推荐了配套的检测方法外,还同步发布了106项农药残留检测方法国家标准。
据悉,我国现发布的食品中农药残留限量是经过科学的风险评估后制定的,在以保证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同时,又适应我国农业生产实际。此次农药残留的新国标发布,不仅能增强我国食品中农药残留标准的科学性、实用性和系统性,为违规使用禁限农药监管提供了判定依据,还有利于从源头上加强对食品安全的监督,增进中国农产品进入世界的机会,加大农产品出口与国际贸易。
漳州是农产品及其加工制品进出口的重要口岸,相关企业及职能管理部门应高度重视新农残限量国家标准的出台,认真组织实施,切实保证食品的质量安全符合国家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