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3日,辽宁省地方标准《森林防火技术规程》由辽宁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实施,对森林火灾的预防、扑救和火灾后期处置的技术方法进行了规范。
《技术规程》明确,辽宁省森林防火期为每年的10月1日至翌年的5月31日。
《技术规程》要求,对森林火灾预防,各地应在重点森林火险区加强野外停机坪和直升机取水池的建设。森林火灾现场扑救应主要由专业或者可快速集中的森林防火扑救队伍承担。群众扑救队伍参与扑救的,应主要从事辅助性工作。火灾发生地的森林防火指挥部,要在火灾扑灭后对起火的时间、地点、原因、事故责任、损失情况等进行调查和评估,记入档案,并按照上级要求上报书面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