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建部标准定额司关于同意《高性能蒸压砂加气混凝土砌块墙体自保温系统应用技术规程》等43项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备案的函 建标实函[2016]229号
河北、山西、黑龙江、江苏、浙江、福建、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四川、贵州、陕西、甘肃、新疆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天津、上海市建委: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报送的《关于湖北省地方标准<高性能蒸压砂加气混凝土砌块墙体自保温系统应用技术规程>申请备案的函》(鄂建标定[2016]68号)等函收悉,经研究,同意以下43项地方标准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备案(见附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 2016年11月22日
河北、山西、黑龙江、江苏、浙江、福建、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四川、贵州、陕西、甘肃、新疆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天津、上海市建委: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报送的《关于湖北省地方标准<高性能蒸压砂加气混凝土砌块墙体自保温系统应用技术规程>申请备案的函》(鄂建标定[2016]68号)等函收悉,经研究,同意以下43项地方标准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备案(见附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 2016年11月22日
出处:http://www.mohurd.gov.cn/wjfb/201612/t20161226_23008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