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自治区出台了首个住宅用进户门的地方标准,要求实现“防火”“防盗”双保险。
8日,自治区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新疆门窗商会召集疆内的进户门生产企业,对其进行《住宅用进户门通用技术要求》地方标准培训。
自治区质检院机械所所长、高级工程师李毅军介绍,因新疆无进户门相关标准,易产生消防及安全隐患,也不利于质监部门监管,在本次出台的地方标准中,对住宅用进户门的填充材料、外观、材质的厚度、防破坏性能、耐火性能、锁具要求等多方面提出了标准要求。
机械所副所长张敬东说,具体包括,门扇内填充具有防潮、防火、耐高温等特点的材料;通过上下间隙伸进撬扒工具,试图拨开锁舌的破坏试验时,必须坚持8至12分钟以上不被打开;通过重物的自由落体撞击障碍物试验,反复3次后,门扇不应脱落等内容。
据悉,本标准由自治区质检院、自治区建设标准服务中心、自治区机械电子工业行业管理办公室、自治区消防局、自治区门窗行业商会以及多家资深生产企业共同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