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0日,记者从省质监局获悉,我省制定的《住宅电梯使用单位安全管理规范》、《电梯维护保养规范》两项地方标准,将从2016年9月1日起正式实施。
目前,四川省在用电梯总数已近20万台,住宅电梯超过11万台,且连续6年保持20%以上的高增长率。为进一步建立完善长效机制,明晰责任,推动使用单位、维保单位“主体责任落实、责任主体到位”,省质监局启动了《住宅电梯使用单位安全管理规范》、《电梯维护保养规范》两个地方标准的编制工作。
此次颁布的《住宅电梯使用单位安全管理规范》共分为6章、3个规范性附录和4个资料性附录。该标准进一步明确了住宅电梯使用单位和业主的责任义务、电梯使用管理10大工作内容、8种禁止使用电梯的情形和8类禁止性乘梯行为。标准以规范性附录的形式,进一步明确了电梯安全技术档案、日常巡视、定期自检的内容、要求和方法;以资料性附录的形式,进一步统一了电梯故障记录、维护保养记录、事故信息报送格式和19个电梯安全标志。《电梯维护保养规范》共分为6章、4个规范性附录和4个资料性附录。进一步明确了维保合同内容、维保工作流程以及各类型电梯的维保项目、要求及方法,特别是对异地从事维保工作的单位明确了相应的要求。为保证各项要求的落实,在广泛调研的基础上,四川省创造性地提出了1:40的使用管理人机比和1:30的维护保养人机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