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质检总局食品局发布风险预警通报,台湾地区将于2016年8月1日起对中药材中二氧化硫、黄曲霉毒素限量实施新标准。
根据该新标准,台湾地区明确规定了药用与食用中药材二氧化硫的限量要求,而且对黄曲毒素的限量要求也更严格:其中,对莲子、白木耳、龙眼肉等9种可作为食用的中药材二氧化硫限量要求低于500ppm;对菊花、薄荷、肉豆蔻等9种可作为食用中药材二氧化硫含量要求低于30ppm;对牛膝、葛根、天麻等25种药用中药材的二氧化硫限量要求低于400ppm,其他中药材(矿物类中药材除外)的二氧化硫限量要求低于150ppm;对大腹皮、女贞子、山茱萸37种中药材的黄曲霉毒素总量要求低于10ppb、黄曲霉毒素B1要求低于5ppb,其中台方对枸杞、黄芪、大枣黄曲霉素总量要求由原先低于15ppb调整至低于10ppb。
台湾中药材新规实施在即,检验检疫部门再次提醒各相关出口商和生产加工企业,高度重视台湾地区中药材安全卫生项目的限量要求,加强对输台中药材原料的管理,出口前按照台方要求送样检测,检测合格的方可出口,确保输台中药材质量安全。此前检验检疫部门已将相关信息通过网站、微信平台等方式告知相关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