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9日,记者从辽宁省地方标准《地理标志产品——抚顺琥珀》评审会议上获悉,经过省专家组评审,《地理标志产品——抚顺琥珀》获得一致通过。至此,结束了抚顺琥珀百年无标准的历史。
抚顺是世界琥珀的重要产区。抚顺琥珀以“色彩丰富低调、光泽明亮柔和、质地细腻温润”闻名于世,是世界上较为珍贵的琥珀品种。近几年,在抚顺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下,抚顺琥珀产业得到了迅猛发展,渐渐形成了城市转型的重要产业之一。抚顺琥珀自1906年被发现、开采、利用以来,至今110年的时间里,从未有过统一的琥珀等级、产地、制作技术以及检验方法的执行标准。
2014年,抚顺琥珀获得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按照国家质检总局 《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办法》的要求,2015年,辽宁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将抚顺琥珀列入辽宁省标准制修订计划,并委托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抚顺琥珀研究所和抚顺琥珀泉艺术品有限公司负责起草、提出抚顺琥珀标准。
抚顺琥珀研究所所长、抚顺琥珀泉艺术品有限公司经理范勇带领抚顺琥珀行业领域的专家经过细致周密的调研、反复研讨论证、吸纳各方意见,最后起草了《地理标志产品——抚顺琥珀》。《地理标志产品——抚顺琥珀》从抚顺琥珀的范围、术语和定义、地质环境、赋存状态与成因、检验方法、包装、运输等九方面制定了统一的标准。
抚顺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标准化处负责人表示,《地理标志产品——抚顺琥珀》 的制定出台,标志着抚顺琥珀行业走上了规范化、标准化轨道,对于做大做强抚顺琥珀产业、推进抚顺市经济转型、促进旅游服务业大发展将起到积极的作用。
据悉,《地理标志产品——抚顺琥珀》 将于今年10月1日起发布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