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地区原能会修正商品辐射限量标准等
6月20日,台湾地区行政院原子能委员会修正《商品辐射限量标准》第2条、第6条、第7条以及《辐射源豁免管制标准》第2条条文内容。原能会指出,由于卫生福利部对于食品中原子尘或放射能污染容许量已订有标准,基于事权一致,避免与法规竞合,所以将食品从商品辐射限量适用范围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