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出台关于水产品出口合法捕捞证明的通知
2016年1月19日,据越南《海关报》报道,越南农业与农村发展部日前颁发第50/2015/TT-BNNPTNT号通知,针对水产品进口市场要求提供的《合法捕捞证明》事做了相关规定。 报道称,该通知适用对象是出口水产品的组织、个人及水产品加工企业。越南主管部门收到《合法捕捞证明》申请后,两天内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出具《合法捕捞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