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由安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平利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参与起草的陕西省地方标准《美丽乡村建设规范》发布实施,该标准作为我省第一部美丽乡村建设地方标准,对于引导和规范我省美丽乡村建设步伐、提升美丽乡村建设水平,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近年来,平利县从打造和谐宜居环境,狠抓公民思想道德建设方面入手强力推动美丽乡村建设,取得了较为瞩目的成绩,荣获“中国十佳最美乡村”、国家卫生县城、全国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示范县、全国绿化模范县、省级生态县等荣誉,成为我市推动美丽乡村建设的一张亮丽名片。2014年,安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与平利县人民政府签署了“共建平利县美丽乡村标准化示范区合作备忘录”,决定通过标准化手段进一步提升平利县美丽乡村建设水平,并在全省形成可推广复制的“平利模式”。
经过两年来坚持不懈的共同努力,在多方搜集资料、探索研究、征求意见基础上,建立起涵盖美丽乡村基本要求、建设原则、建设规划、村庄建设、生态环境、经济发展、公共服务、文化建设、组织管理等内容的平利美丽乡村建设标准体系,制定并发布实施《平利县美丽乡村建设规范》等3项市级技术规范,由于标准所规定内容全面细致、指标设定科学合理,被作为美丽乡村建设典范纳入省地方标准《美丽乡村建设规范》制定内容,其中代表陕南特色的建设指标全部采用《平利县美丽乡村建设规范》相关指标。